房产权可否母女共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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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0:02 新京报 | |||||||||
凯女士:我在朝阳区有一套商品房,已办完了产权证,产权人是我。我想把女儿的名字也写到产权证上,和我的名字并列作为产权人。这样可以吗?如何办理? 北京市建委权属处:您可以到朝阳区公证处办理一个赠予,同意和你女儿共有房产,并约定将房产的百分之多少赠予您女儿。然后到朝阳区地税局纳税。最后,请到产权证原登记部门申请产权人变更即可。
朝阳区建委权属科:您还可以通过房屋交易程序,跟女儿签一个房屋买卖合同,上面明确卖给她房产的百分比。到地税局和产权证原登记部门程序不变。如果您的房子登记日期不超过两年,建议通过赠予方式办理产权人变更,这样相对交税少;如超过两年,建议通过交易方式办理,这样相对交税少。以上两种方式都完全合法。 本报记者朝图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