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高校昨起执行新校规,取消勒令退学,学生在校外租房也将受到严管 对学校处分不满学生就可以申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0:42 大连晚报 | |||||||||
根据国家教育部今年3月25日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市各高校陆续修订了自己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从9月1日起开始执行。昨日,记者走访了我市部分高校,发现各高校修订的《规定》对学生给予了更多的尊重。对学校处分不满可申诉 在各校的校规中,学生受处分后有申诉权成为新《规定》的一大特点。同时,大连理
旧《规定》中,关于学生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六项。在各校的新《规定》规中取消了勒令退学这一项。 严管学生在校外租房 在管理学生在校外租房方面,各高校的规定各不相同,但都管理得非常严格。 在大连水产学院,学院要求,提出在外租房申请学生的家长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在校外住宿的相关协议。东软信息学院则明确规定只有考研的学生和身体患病需要陪护的学生才可以提出申请,家长同意后,学校才允许其在校外租房。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大学生,发现他们对新《规定》反应平静,有的学生还并不知情。 作者:本报记者 孙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