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深圳“冠丰华”涉黑案主犯昨一审被判2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1:20 北京娱乐信报

  据新华社电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深圳“冠丰华”涉黑案1日下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主犯陈毅锋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妨害公务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他24名被告人均受到法律惩处。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毅锋、朱业玲(陈毅锋之妻)为获取经济利益,以深圳市
义嘉易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冠丰华贸易有限公司为依托,逐步形成对外以冠丰华集团公司为名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以招工、招保安员和消防员的方式扩大势力,最终形成了以陈毅锋、朱业玲等人为首脑,结构稳定、人数众多、分工明确、控制严密的犯罪组织。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