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冠丰华”涉黑案主犯昨一审被判2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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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1:20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深圳“冠丰华”涉黑案1日下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主犯陈毅锋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妨害公务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他24名被告人均受到法律惩处。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毅锋、朱业玲(陈毅锋之妻)为获取经济利益,以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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