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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押金该怎么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2:33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9月1日讯(实习生 李栋印)近日,柳女士一直被租房押金问题搅得闹心——今年2月份她租住了花园小区四区13号楼某室,租期半年现已到期,可当初700元押金房东只退了400元。房东扣下300元押金的理由是,柳女士还有一些水电费没有交清,电视也被其弄坏。房东的说法合理吗?柳女士一直半信半疑。

  柳女士说,今年2月20日,她搬进所租住的房屋时,并没有注意到电视有没有遥控器
。8月20日退房时,房东称遥控器不见了,电视也被弄坏了。她便出钱买了一个遥控器,谁知这样还不行,还是被扣300元。

  而房东宋女士介绍,半年来柳女士一直没有交水费共计160多元,还有近期的电费也没交,电视也调不出当时的清晰度。“租房前没有说水费的问题,半年来也没来收水费。电费是两月一交,现在20多天的电费我没法交,我可以补上,但水电费一共加起来也没有300元呀。”柳女士说。

  为此,山东高信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认为,双方合同中的“押金”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但我国《担保法》对此并无明确规定。在学理上,通常认为押金属于“金钱质”的范畴,客观上也起到一定的担保作用。作为承租方,有义务承担水电费用;若给房东造成财产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双方应就有关问题平等协商,出租方仅凭单方意思决定押金的扣取是不妥当的,因为房东并不享有对押金的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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