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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收“台阶费”合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8:24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抚顺讯(记者 傅广新)抚顺市顺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顺城区执法局)对临街业户修建的台阶收取“基建占道费”。

  对此,业户们强烈不满这个被大家称之为“台阶费”的收费项目由顺城区执法局收取,原因是执法局不具有收费职能。

  对于顺城区执法局收费是对是错,顺城区物价局和抚顺市执法局说法不一,引起争议。临街业户执法局收“台阶费”合适吗?

  在8月24日前后,顺城区乾安街的业户们,普遍接到了区执法局的一份口头或书面的通知:“自2005年起开始征收2004年全年的基建占道费。”这份通知依据的是抚顺市物价局1996年的第58号文件。

  在通知中,执法局称“凡是不按时交纳占道费的,将由执法部门予以强行拆除”。

  “我们向市物价局询问区执法局收费的事,市物价局说他们‘不知道这个事’,并说‘要被收就留好收据’。”业户老王等人对记者说。

  就在业户老王等人不解的时候,8月23日,临江路上的一个叫清华园的门市房门前台阶被执法局强行拆除。

  “这个‘基建占道费’,我们就叫‘台阶费’,就是对我们这些门市房前的台阶根据面积收钱。”乾安街的业户老王提出了质疑,“执法局是执法部门,怎么会行使起收费的权力?”市执法局执法局没有收费职能

  对于顺城区执法局所依据的文件,记者在抚顺市物价局得到证实,这份文件目前仍在执行。

  但是,抚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兼副局长王飞明确告诉记者:“执法局没有收费职能。”

  对于其是否知晓顺城区执法局收取“台阶费”一事,王飞书记表示不知道。

  据王书记介绍,执法局属于执法部门,具有处罚职能,不具备收费职能。区执法局收费是为了解决工资

  顺城区执法局副局长周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执法局没有收费职能。

  但周波告诉记者:“这是顺城区政府委托我们行使收费的职能。”同时,周波向记者出示了收费许可证。

  至于委托收费的原因,周波的解释是,执法局目前的编制有70人,其中属于市一级的编制的有40人,另外30人是区一级的编制。“对于市一级编制的人员,市财政每年给58万元,对于区一级编制的人员,区财政在2005年干脆一分钱没给。”

  周波说:“行政执法人员的工资都不够,更不用说办公经费了。”

  至于收取基建占道费的另一个目的,周波告诉记者,顺城区各条街道占道现象严重,台阶建筑没有履行审批手续。

  顺城区执法局的黄局长向记者证实,执法局本身没有收费职能,主要是为了解决开工资问题,而执法局收缴的费用全部上缴区财政。区政府委托收费划给执法局合理吗?

  8月31日下午,顺城区发展规划局主管物价工作的副局长孟祥友对记者说:“是区政府将这项收费划给了执法局。”

  孟祥友还说,虽然区政府将这项收费划给了执法局,但作为物价局还是不应该允许执法局去收费的。至于给执法局下发收费许可证,孟祥友的解释是,在接到了区城建局的委托书之后下发的。

  但是,孟祥友向记者出示的却是一份由顺城区城建局和执法局盖章的“关于顺城区临时占道收费许可的申请”。

  在申请中记者看到,“为便于临时占道费的收缴,故由区执法局承担代缴工作”的字样。

  至于这样的委托是否有效,孟副局长未作正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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