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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安家庭电话作公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8:44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9月1日讯连续5次虚假申请安装家用电话,作为公用电话对外营业,在拖欠3万余元话费后被警方抓获。今天,崂山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半。据悉,这是本市首起因诈骗电话费被判刑的案件。

  据了解,王某于2004年从老家阳谷来青打工。从当年11月开始,王某使用假身份证向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申请,在崂山区东韩幼儿园后一出租房内安装了4部
电话,后将两部电话当做公用电话使用,且未向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交纳话费,致使该公司损失电话费共计8000余元。随后,王某在两个月内又连续4次使用假身份证,在崂山区山东头村、四方河崖村等地申请安装了18部家用电话,作为公用电话使用。直到被抓之日,王某又造成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损失电话费2.5万余元。

  今年1月,网通青岛分公司在多次催要话费未果后,发现王某将申请的电话作为公用电话对外经营,经营点悬挂着“公用电话国内长途2角”的牌子,遂向警方报案。后警方于1月21日将王某抓获归案。

  今天上午,崂山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一审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以5000元罚金。宣判后,笔者与王某进行了简短的对话。

  笔者:你怎么想起做这个的?

  王某:安装家用电话很容易,安装公用电话需要的手续太多,且费用高,不划算。

  笔者:知道这种行为违法吗?

  王某:不知道。

  笔者:你想过交话费吗?

  于某:没想过,催话费就再重新申请一个。

  (任金梅朱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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