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路人实施敲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8:44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9月1日讯(通讯员江石平何锡志)强行扣押路人7小时,并敲诈人民币1500元,9月1日,郭某等5人被四方区检察院批捕。 据了解,8月9日凌晨1时,郭某与女友和张某、崔某在大山村的租住房内睡觉时,忽然听到有人敲门。郭某和张某出门寻找敲门人时,碰到了路人唐某和李某。郭某和张某遂强迫两人承认敲了门。崔某和郭某的女友召集来高某和张某某等人后,郭某又向唐、李两人敲
凌晨5时,唐某和李某的朋友杜某接到两人电话后来到了高某的暂住处,并约定将钱减至1500元,由杜某将钱打到银行卡上。杜某离开后,郭某等人将唐某和李某转移到了水清沟。早晨7时,杜某接到唐某的短信,得知确切的地址后向警方报了案,上午9时许,警方将6人中的5人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