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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对偷享再就业税收优惠行为说“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8:4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目前有少数不良企业采取隐瞒实际职工人数等卑劣手段,从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中获取利益。广州市地税局近日表示,将通过组织年检和逐年审批减免税优惠的办法对此种行为进行监管,一旦发现有企业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偷享税收优惠政策的,除取消优惠补缴税款外,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

  根据相关优惠政策规定,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和
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所兴办的经济实体,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期限的,可享受相应政策优惠。但广州市地税局不久前对享受下岗再就业税收政策的企业进行年检时发现,某设计服务公司申报职工5人,其中下岗职工2人,但该公司一年的营业收入却高达400多万元。该公司企图利用隐瞒实际工作人数的手段,使安置下岗职工的人数比例达到要求,达到享受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目的。

  据了解,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出台后,解决了不少企业和个人的实际困难,受到企业和纳税人的好评。但税务部门同时发现,有部分不良企业利用不法手段获得优惠政策偷逃税款。目前这些企业的不法手段主要有:隐瞒实际工作人数,使安置下岗职工的人数比例达到要求;利用关联企业进行交易,从而达到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利用当时达到要求的人数比例先办理减免税,然后再招收更多非下岗失业人员开展业务。(黄宙辉徐婕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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