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 举报“黑广告”奖励一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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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8:46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 为严厉打击城市非法户外广告,有效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兴义市决定对城市非法户外广告实行有奖举报制度,最高奖励1000元。 据了解,近年来,兴义市城区非法户外广告泛滥,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兴义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指挥部报经兴义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城市非法户外广告实行有奖举报。举报电话:(0859)3817013,奖金最高达1000元。
作者:尤立宪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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