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者蛮横打伤鱼塘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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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8:52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郑冰 记者 张璐)4人结伙钓鱼,被发现后将鱼塘主人打伤逃跑。之后,这4人中的一对夫妻被抓获。昨天,经法院调解,钓鱼人同意补偿鱼塘主2300元钱。 今年5月18日中午,在南京做生意的河南人李某夫妻和老乡周某、孙某4人一起到板桥附近一私人鱼塘钓鱼。钓鱼时惊动了鱼塘承包者张某,张某当即上前制止。李某等人却称,
张某被鉴定为轻微伤。李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天。张某要求李某夫妇承担他的医疗费用,遭拒后将李某告上雨花台区法院。 昨天,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李某等4人私自到张某承包的鱼塘钓鱼有错在先,被发现后又将张某打伤,李某夫妇等人是这起伤人事件的共同侵权人,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结束后,李某表示愿意调解,并当庭补偿张某2300元。 (编辑 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