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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带女儿人间蒸发 母亲痛苦呼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9:21 桂龙新闻网

  7年不见女儿一面,一位母亲痛苦地呼唤:我要见见女儿!

  “俗话说,儿女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可离婚后,我的前夫柳某却绝情绝义,带着女儿柳妹(化名,14岁)销声匿迹,7年了,我没有见上女儿一面,她住在何方我一点都不知道。”昨日,在玉林某大企业工作的一名女工蒋珍(化名),来到记者站对记者哭诉说。

  1998年3月间,经过一段时间的争闹和分居后,蒋珍和柳某最终理智地走向法庭。为了结束这段没有感情的婚姻,蒋珍答应了其前夫柳某的苛刻条件,不分割家产,女儿归他抚养。蒋珍在法庭上争到一纸离婚判决后,捡起简单的衣服便离开了柳家。

  离婚时,女儿柳妹已经7岁,在玉林东环小学读一年级。她当时想,尽管夫妻不和离了婚,女儿判给了前夫,但女儿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任何环境都隔不断血缘亲情。于是她就探视女儿的问题与柳某商量,柳某不同意蒋珍到其居住的家中看女儿,只答应她到学校与女儿见面。于是,每个星期五下午放学时,蒋珍都准时到东环小学接看女儿,还给女儿买学习用具和喜欢吃的食物。可蒋珍万万没有想到,在东环小学门口见了一次其女儿后,由于工作忙,隔了一段时间没去见女儿。1998年11月20日,她第二次到东环小学门前接女儿,可是学生都走光了,仍不见女儿出来,她问女儿的一名同学,小朋友只说了声“走了!”蒋珍心里不踏实,又走进学校问老师,却得知,其女儿一个星期前就转学了,是转到城站路小学。第二天,蒋珍请了假,专程到城站路小学寻找女儿,可学校的老师说,其学校没有从东环小学转来的学生。前夫为何把在学校上学好好的女儿转学呢?又为何对东环小学的老师说转学到城站路小学呢?当蒋珍带着这些疑问去前夫家找柳某时,柳某的邻居告诉她,柳某前几天已把房屋卖给别人,人也搬走了。为了找到女儿,蒋珍又到前夫原来的工作单位玉林某农机站找柳某,其单位的领导告诉她,柳某已辞了职,不知干什么工作去了。从此,蒋珍与女儿就失去了音讯。

  柳某辞职、卖掉住房、将女儿突然转学,这些举动是否是为了不给她见到女儿呢?蒋珍认为女儿虽然判给其前夫,但按法律规定她是有探视权的。她告诉记者,为了找到女儿,她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辗转玉林各学校寻找,可是一直没有找到女儿的踪影。后来她又想出一个主意,到玉林电台去做个节目,她在电波里呼唤:“女儿,妈妈很想你!”节目刚播完不久,她就接到两个电话,一个刚喊了一声“妈妈!”就挂断了,另一个电话是兴业县某单位的电话号码,她赶到兴业寻找,还是找不到女儿。

  蒋珍的女儿现在应该是14岁的大姑娘了,按理说她会找自己的妈妈了。据蒋珍说,她与前夫闹离婚分居时,还在幼儿园的女儿跟她过,当时才4-5岁就很懂事。离婚后跟她爸过了,由于前夫一直不想给她见女儿,所以女儿见一次她,就被柳某骂一次,被柳某骂多了,女儿变得胆小怕事。加上当时她还没有手机,住单位平房又没有装电话,只把其弟的电话给了女儿,可电话如今也变了。“没想到前夫这一变动,让我和女儿从此失去了联系,也不知她现在过得好不好?”

  蒋珍说,为了女儿她几乎哭干了眼泪,她希望媒体和社会上热心人,帮她找到女儿,让她见见女儿,尽一个母亲的责任。同时也准备通过法律途径,到法院起诉柳某剥夺了她多年对女儿的探视权。

  在此,记者希望蒋珍的女儿见到文章后,与妈妈联系,了却妈妈的心愿,也希望知情者向记者提供线索。

  来源:

  法治快报 选稿:韦力萍 作者:宋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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