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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肉禁入穗?人大说“不”(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9:25 金羊网-新快报
  审议牲畜屠宰条例草案

  新快报讯(记者 廖颖谊 实习生 辜美绒)备受关注的《广州市牲畜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条例(草案)》(下称《草案》)昨日提交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草案》出于确保肉品质量的考虑规定不让外地肉入穗,但市人大财经委将其修改为“外地肉入穗应符合国家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就行

  《草案》规定外地肉不得在广州流通,市工商局局长陈斯达对此表示,主要是考虑虽然“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制度已在全国实行,但广州市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立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外地肉大多达不到广州的标准。且由于广州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肉的品质、生产成本会较高,如果允许外地肉在本地流通,对广州定点屠宰厂(场)是不公平竞争,也无法保证肉的品质。

  对此,市人大财经委认为该规定与上位法抵触,将其修改为:本市以外屠宰厂(场)的鲜肉(含冷却肉)在本市流通的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集中检疫放开屠宰权

  《草案》中对于定点屠宰的开办作出了公开招标的规定。在统一开办条件的基础上允许镇级屠宰厂(场)生产的肉品在全市范围内流通。市人大财经委在修改稿中将其修改为“屠宰场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设立”。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黄百治昨日对此表示,今后的屠宰权应该是放开的,也不会再提定点屠宰的字眼,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都可以批准开办屠宰场,且肉品可在全市流通,但一定要进行集中检疫。

  《草案》中还明确规定动物防疫部门要实行检测结果及检验不合格的肉品的处理情况登记制度,并将结果及处理情况每月定期向社会公布。

  市人大财经委在一审中还把《广州市牲畜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条例》改为《广州市生猪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规定》。据黄百治介绍,本市的《草案》从名称看涵盖别的牲畜,但内容基本是生猪,将“牲畜”改为“生猪”更贴近实际。
外地肉禁入穗?人大说“不”(图)
图:广州中山八路的周门市场的肉档。资料图片 麦圈/摄影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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