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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容新娘另告他人讨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9:41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记者忻意)沈小姐婚礼前两天被女同事史宇芳用硫酸毁容,凶手被市一中院判处死缓并赔偿24.7万元。但是沈小姐一年多来实际只拿到2550元。昨天,沈小姐夫妇将史宇芳的原单位、提供硫酸者郭先生和郭先生的原单位告上徐汇法院,索赔42万余元,并保留继续治疗费索赔的诉请。

  虽然事过两年多,沈小姐经过多次整形治疗,但脸上的创伤依然清晰可见。她的右
脸烧伤痕迹特别明显,手臂上也坑坑洼洼,虽说她不再遮遮掩掩,可还是有意识地躲避别人的眼光。

  昨天的庭审中沈小姐的代理律师表示,史宇芳所在的恰尔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尽安全检查义务,任由公司员工将危险品带入公司,致使悲剧发生;硫酸提供者郭先生冒领危险品并带出厂外,对社会存在危害;而郭先生所在的上海特化医院科技有限公司没能阻止危险品流出厂外,存在过错。

  恰尔斯公司的律师表示,首先,如果追究劳动者工伤补偿问题,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其次,《劳动者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刑事案件不作为工伤处理;第三,沈小姐从受伤到起诉已超过2年,超过诉讼时间;第四,沈小姐已获民事赔偿判决,现在再起诉相当于重复诉讼。

  郭先生的代理人表示,虽然郭先生提供了硫酸,但犯罪是史宇芳造成的,应由她来承担后果。特化公司又补充道,郭先生作为技术员有权领取硫酸,然而他将危险品带出厂外交给他人的行为违反公司规定,因此被开除。公司认为,这属于个人行为而不是职务行为,公司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将择日判决。

  毁容案回放

  本报去年2、3月曾连续报道毁容案的审理情况:史宇芳1977年出生,大专毕业后在恰尔斯公司公司任出纳,爱慕同事范先生,但遭到对方回绝。当史宇芳陷入单相思不能自拔后,多次发短信威胁范先生。此后,她得知范先生与同事沈小姐将在2003年5月24日举行婚礼,就从朋友郭先生处骗得硫酸,于5月22日闯入沈小姐办公室,将浓硫酸泼在沈小姐脸上。经鉴定,沈小姐的伤势已构成重伤,属4级伤残。法庭上,史宇芳多次表示愿意赔偿但无钱可赔。

  □记者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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