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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父亲训儿子误伤旁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9:57 宁夏日报

  华兴讯(本报驻固原新闻中心记者 倪金凤通讯员尹鹏)吕某因儿子在学校表现不好,在对其施以“家法”时误伤前来劝架的孙某,近日被隆德县法院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吕某与孙某均系隆德县温堡乡村民,平日关系较好。3月9日19时许,吕某因其子明明在学校表现不好被派出所讯问,便对明明加以训斥。在动手打其子时,孙某晚饭后恰巧途
经吕某家门口,当即上前劝解。在劝解过程中,吕某失手一拳打在了孙某腹部,致孙某小肠破裂,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其损伤经鉴定属重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应负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主动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做出了如上判决。新闻来源:华兴时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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