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车抢钱 终栽跟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0:09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9月1日讯(记者 苏一宏 通讯员刘桂芳)开着从新泰偷的桑塔纳轿车,到淄川庆淄路上把女青年强拖到车上实施搜身抢劫,没抢到钱就把女青年扔下车。然后把车停在淄川一小学处逃回家,回来取车时被守候的民警逮了个正着。 8月24日10:00许淄川公安分局接到一女青年报警:当天5:00许她骑电动自行车在庆淄路淄川开发区路段,被一红色桑塔纳轿车从身后撞倒,司机下车后不是救她,而是向她
司机沿着胶王路拉着女青年来到滨博高速公路立交桥西一偏僻处,对女青年全身搜了个遍,未找到钱但找到了一部手机,于是司机就装进了自己的口袋。这时女青年苦苦哀求这名司机,抢劫司机将女青年拉至孟村路口处扔下女青年开车逃跑。女青年踉踉跄跄回到家后,拨打了110。淄川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会同黄家铺派出所迅速展开此案的侦破工作,民警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犯罪嫌疑人情况和车牌号码,重点对外地来淄的红色桑塔纳轿车进行盘查。8月26日15:00,民警在淄川开发区中心小学处发现了可疑外地牌照的红色桑塔纳轿车,民警决定对此车进行架网守候。16;00许,一青年男子打开车门就要开车,民警一拥而上将其抓获。 该男子交待,他姓王,今年24岁,新泰市人。他在今年8月20日23:00窜至新泰市新汶体育馆附近,发现一辆红色桑塔纳轿车门未锁,就打开车门找到工具箱并找到车钥匙,开车便跑。在新泰未找到销赃的买主,于是就想开到淄川销赃,没想到栽到了警察手里。 经审讯,王某对自己的盗窃、抢劫实事供认不讳,8月27日淄川公安分局将其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A16) | |||||||||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