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之滨乌海市新规定:浪费水资源将被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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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0:30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呼和浩特9月2日消息(记者阿都钦、乌海台记者王丽)乌海市近日出台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奖励节约用水,重罚浪费,以实现节约用水,高效用水。 新《办法》规定,用水单位节约计划用水量在60%以上的,将减收水资源费30%,在60%以下的,也会享受到10%-20%的优惠。新《办法》同时对浪费水资源行为做出处罚规定:凡是生产、销售或者在生产经营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的
此外,乌海市还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浪费水资源的行为,将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陈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