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数量减少纠纷依然不少 《医疗纠纷预防处置暂行规定》正在起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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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0:40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昨天是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3周年。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3年来,前去无锡市医学会要求医疗事故鉴定的市民逐年减少。但尽管要求医疗事故鉴定的市民有所减少,不过很多医院医患纠纷还是闹得不可开交。 据介绍,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3周年来,第一年市医学会受理50例医患纠纷,第二年受理数量降为41例,第三年又减少至39例。不过,被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却分别达到6例、11
据悉,随着患者对医疗服务的要求提高,一旦医院在哪方面让患者不满,就很容易产生医患纠纷。近期,就有几家医院因为患者死亡,而导致家属到医院大吵大闹的事例,大大影响了医疗秩序。无奈之下,医院只能请警方出动维持秩序。当医院告之患者家属去医学会鉴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时,却遭家属反对,他们就是要医院赔偿损失。另外,一些尽管通过医学会鉴定的医疗纠纷,由于患者家属不满意,还是找到医院论理。 对于这些影响医疗秩序的行为,有关部门正在起草相关法规。由江苏省部分专家起草的《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处置暂行规定牗征求意见稿牘》近日已提交到相关部门,等待审议批准。征求意见稿中,突出了对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置的力度,比如对在医疗机构内外拉横幅、设灵堂、散发传单、堵塞交通等行为,现场民警应当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依法予以取缔;对占据医疗机构办公、诊疗场所,限制或变相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影响医疗机构正常的办公和诊疗秩序的行为,现场民警应当予以制止,经教育无效的依法强行带离现场;对社会闲杂人员利用医疗纠纷闹事取利的行为,现场民警要注意搜集证据,一经查实,依照相关法律给予警告、行政拘留等处罚。 (吉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