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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千万元只买个“房屋使用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1:2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本报讯收据上明写着“收售房款”,转让协议里却写着购买者只“享有使用权”;交钱时卖方没给任何相关证件,在讨要之下,才获得一张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这让交了1000多万元买房款的20多家老板,着实有点困惑。

  居民:买房咋没有证

  据现住在合裕路钢材市场的华明、贾芹(均为化名)等人介绍,他们租用瑶海区城东街道唐桥社区居委会的房子,做生意已有好几年了。自去年11月份起,社区居委会突然提出要将房子出售。当时考虑到房子不好租,不能影响生意,20家店主先后与唐桥社区居委会签订了一份资产转让协议。协议中规定,华先生等户以28万元一间(上下两层)的价格,购得39间门面房。由于大伙都不懂,当时并没有向居委会索要相关证件。如今大家想将房子土地使用权分割到户,向居委会索要土地使用证时一直得不到满意答复。不久前居委会才发给大家一张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前段时间,我们几个拿着协议向有关法律人士咨询时,得到的答案是协议只是一张白纸。花了那么多钱,居然连产权都没有,这算什么?”华先生气愤地说。

  居委会:没有强迫买房、签协议

  唐桥社区居委会的一位朱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这次转让是集体行为,土地使用证只有一张总的,不可能每户一份,社区居委会早就表示过如果有个人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居委会可以为其出具证明。房子转让也是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售房款已经分给村民,人均2000元。他还表示房子长期转让和售房是一回事,资产转让协议签订后,产权将由集体转给私人,不再归集体所有。当初居委会已经声明转让是自愿,并没有强迫他们买房、签协议,好多人还想找关系买呢。现在有些人之所以这样做,是看到对面运管处的房子被拆掉,担心自己房子也会被拆除。他强调房子绝对是合法建筑,不然早就被拆掉,不会到现在迟迟没有动静。

  律师:协议无效应全额退款

  安徽金华安律师事务所夏满流律师认为,如果该房屋属于合法建筑,卖房人又有合法的产权证书则该协议有效买房人应及时要求办理房地产权证书过户手续;如果卖房人没有合法的产权证书,该协议无效,卖方应向买方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有关损失。唐桥社居委与用户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实际上就是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发生转移,《协议》中的土地使用权属于集体所有,而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该房屋即使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如需转让,也必须取得合法的房地产产权证书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因此,唐桥社居委在没有取得合法手续前将房屋出卖,该份《协议》显属无效。(李锋王小胜)(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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