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同事导致重伤 进班房追悔莫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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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4:53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宋宁华通讯员倪其康)打同事,原以为“小事一桩”,直到被判刑,才追悔莫及。前天,白虹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上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来自江西的被告人白虹与孔德升都在浙江省诸暨二建公司某建设工地打工。4月29日下午5时许,白虹在脚手架上砌墙时,将一只水泥空桶扔下,恰巧套在脚手架下的孔德升的头上,孔对白虹大声叫骂。下班路上,两人又起争执,孔德升推打了白虹两拳,白虹朝孔的脸
白虹到案后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在法院审理期间,他在其家属的帮助下,赔偿了被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计人民币2万元。上铁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对白虹依法从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