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摩托车搭客仔交通肇事致死人命潜逃四年终落网(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5:1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被抓时我还在开车搭客” 本报讯广州交警近期加大追逃力度,昨天,又有一名交通肇事后潜逃达四年之久的疑犯落网了! 昨天凌晨,广州警方在掌握到线索之后在白云区嘉禾出租屋内把疑犯蔡海波抓获。蔡是四川省营山县人。2001年5月17日凌晨2时,他驾摩托车在黄石西路小坪高架桥面飞驰,车后座为非法搭载乘客柳某。当时,柳某并没有戴安全头盔,蔡海波更是完全忽视了交通规则,竟从靠右边行驶的车道越过黄线驶向了左边的车道,结果迎面撞上了反方向而来的大货车,受伤的蔡海波和乘客柳某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柳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蔡海波待伤势稍有好转就逃离了医院。 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蔡海波说:“那个时候我也晕过去了,什么都不知道,等到醒过来以后就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了。”记者:“知道自己撞了人吗?” 蔡:“知道,也听说他死了,后来还有传票来了。” 记者:“那为什么还要逃走?”蔡:“因为我当时确实没有钱赔。” 记者:“在逃期间是一直呆在家里吗?心里害怕吗?” 蔡:“一直在广州的家里,伤好了几个月以后脑子一直都还有点不清醒,记忆力也很差,后来才知道害怕了。” 记者:“家里的人都知道这件事情吧?” 蔡:“知道。我的妻子知道,我住在医院的时候一直都是她照顾。后来我开始晚上睡不着觉,她也陪着我不睡。” 记者:“被抓时是凌晨,当时你在干什么?” 蔡:“我还在开(摩托)车搭客。” 蔡海波表示,自己知道有罪,也愿意听从一切处理。他说,自己家里还有两个孩子,大的7岁了,小的才4个月。“希望孩子的妈妈把他们带回四川老家,起码他们的外公、外婆还能照顾一下。”这时候,他忍不住哭了,连忙用手盖着脸。 白云交警二大队办案交警姚警官说,蔡海波是因过失而违反了《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并致人死亡,除民事上的经济赔偿之外还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但他最后选择了肇事逃逸,便是罪加一等。(王普 姚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