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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创业者今年可“评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5:13 扬子晚报

  本报讯“所有创业女性都可以参加竞争明星”。昨天是南京市优秀女创业明星评选报名第一天,据从报名点传来的信息,除下岗失业创业女性外,社会各界创业女性都有前来报名的。

  南京市前二届优秀女创业明星评选,条件之一是要求对象是下岗失业人员,并要出示《劳动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等证明。于是,原辞职“下海”的女创业人员、女大学
生创业人员、外地来宁后的女创业人员等,都失去了评选资格。今年,南京市劳动保障局、总工会和妇联经协商决定扩大范围,只要是在南京开办企业或经商的,并在1998年或以后注册登记的女企业主,不论企业大小,都可以参加评优。评优面的扩大,可让更多的人关心这项活动,从而有利于把每年一度的评选“女创业明星”,做成南京市民认可、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品牌。(王卫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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