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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已经抵消为何还被讨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5:19 金羊网-羊城晚报

  法院认为,移交清单只证明债权债务并存不算冲抵

  本报讯原本是承包双方好伙伴,为了1万元,闹上法院。一个说还了,一个说没还,争得不可开交。叶军和广州雅宝电子分色有限公司是承包经营关系,五年前,两方签订承包合同,期限一直到2002年年底。原告雅宝公司说,叶军在2001年10月18日从公司借了1万元,经多次催要,拒不归还,要求法院判其还款。叶军对借款一事不置可否,但他认为,双方终
止承包合同并结算时,冲抵了自己所借的款项,除此之外,公司还欠了他8200元。广州天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就是这1万元是否已经在双方签订的《移交清单》中冲抵。从证据来看,原告公司很清楚叶军借款的事实,还以转账支票的形式同意退还被告8200元,依照这些事实和日常经验法则可推定,被告的借款已经在《移交清单》中冲抵。一审判决驳回雅宝公司的诉求。原告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广州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认为《移交清单》说明双方当时办理财务交接手续,是将债权债务凭证一并移交,从而证明双方债权债务是并存的,并没有进行抵消。由于被上诉人没有还款的证据,仍需履行偿还1万元的借款。(杨正)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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