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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转移农村妇女劳动力16.7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5:26 山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尚慧辉 通讯员高宇宏 吴波) 妇女劳动权利的实现是妇女享有其他权利的物质保障。8月29日,记者从省妇儿工委了解到,我省各级政府拓宽就业渠道,安排妇女和下岗女工就业,妇女劳动就业状况明显改善。

  为促进城镇妇女就业,省妇联重点推进“巾帼创业行动”、“巾帼社区服务工程”,广泛开展各类型的社区技能培训,兴办社区服务实体,发挥“巾帼创业带头人”作用,帮
助和带动下岗女工再就业。去年,妇联系统培训失业妇女1.24万人,帮助6070名失业妇女就业。省总工会还启动“女性再就业五大援助行动”,从技能、岗位、法律、政策、资金、结对子等方面对下岗女工实行援助。目前,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数量占到一半。

  在农村,我省一直把有序转移作为摆脱妇女贫困的有效途径之一。仅去年,全省就成功转移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16.7万人,其中,省内13.6万人,省外3.1万人,外出务工的妇女人均年收入达4831元。(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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