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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仇之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8:46 扬子晚报

  今天是中国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日。而就在前不久,曾各屠杀三百多名中国军人和平民的“百人斩”凶徒的后人竟然以当年的报道不真实、损害其先人的“名誉”为由,起诉日本《每日新闻》、《朝日新闻》两家报社和原《朝日新闻》记者本多胜一,要求为两凶徒平反。虽然最后这些妄图翻案的日本右翼分子输了官司,但“百人斩”事件究竟真相如何?这两凶徒是怎样被缉拿归案、送上审判台的?本报记者历经半个月调查,采访了数位知悉“百人斩”事件的知情者——

  恐怖的竞赛:“百人斩”两凶徒曾相约“斩千人”

  很多人都看过这样一幅照片:两名日本军人手握军刀,在进行杀人比赛后,一副洋洋自得的神态。这张由日本随军记者拍摄的“百人斩竞争”新闻图片,就是南京大屠杀中臭名昭著的“百人斩杀人比赛”。“百人斩杀人比赛”是日军残酷暴行的典型案例。

  1937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侵华日军第16师团步兵19旅团第9联队第3大队野田毅、向井敏明两少尉,在从上海杀向南京的途中展开了杀人竞赛。当时东京《日日新闻》(即现在的《每日新闻》),曾经连续四次以大标题刊登该报随军记者浅海、光本、安田、铃木等4人,先后于当年11月30日,12月4日、6日、13日,从常州、丹阳、句容、南京,发给东京的4篇两少尉“杀人竞赛”的实况,详细报道了向井、野田两少尉,如何在无锡的横林镇、常州车站、奔牛镇、吕城镇、陵口镇,句容县城,南京紫金山等地“刀劈百人”的消息。此报道风靡日本岛,两少尉成为当时日本家喻户晓的新闻人物。

  据东京《日日新闻》的报道,在无锡至常州间,向井敏明劈死了56人,而野田毅则杀了25人。向井敏明使用的刀名叫“关孙六”,野田毅的刀虽然没名字,但却是祖传的一把宝刀。当年12月2日,向井敏明与野田毅随队攻打丹阳。他们一路上逢人便杀,一共又杀死了70名中国人。其中,野田毅杀死了40人;而向井敏明杀了30人。日本随军记者追到向井敏明所在的部队采访,向井敏明说:“野田毅追上来很多,我不可以掉以轻心。”他还称,野田毅在陵口镇杀人时,刀虽然被人的骨头弄出了缺口,但那刀再杀100人或者200人还是能做到的。到达句容时,向井敏明的杀人纪录达到了89名,野田毅达到了78名。到了12月10日,南京紫金山一战后,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杀人纪录全部超过了百人,分别是106人和105人。因为二战犯当时分不清究竟是谁先达到了100人的纪录,分不出胜负,两人又约定,看谁先杀到150人。

  经考证,到南京后,这2名百人斩的杀人凶犯比赛并未停止,而是继续升级,他们的目标甚至是千人斩。

  根据昭和13年1月25日(1938年)刊登在大阪每日新闻鹿儿岛冲绳版上的野田给中村硕郎的书信,野田毅称“小枪、机关枪像摇篮曲,迫击炮声像爵士乐。进南京城之前,我已经杀了105人,此后又大杀特杀。”该信中,野田说自己在20多次战役中,共杀了374人。杀到邯郸时,他的刀弯了。他还称,杀人100、200的记数太麻烦,他的“胃口”是千人斩,因为中国面积那么大,有400多个州呢。与此相应的是,向井敏明在南京一战后升到了中尉,东京《日日新闻》的记者采访他时,他也称自己的目标是杀1000人,他说“关孙六”很快,他和野田毅分开时,曾相约各斩500人,为这个目标,他会努力的。当时,他的杀人纪录已经达到了305人。

  值得注意的是,野田供认除了在“白刃战所斩杀(中国)士兵不过四五人”外,其余均为对中国俘虏或百姓的砍杀。本报记者 李建文

  艰苦的追捕:两凶徒已逃回日本做生意

  抗战胜利后,中国驻日本代表团接到国内指令后,立即向驻日盟军司令部提出抓捕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要求。经调查,向井敏明,日本山口县人。野田毅,鹿儿岛人。但由于日本人重名者很多,加上战后日本较为混乱,人与户口所在地分离相当普遍,搜寻十分困难,常常要在名字后面注上年龄和相貌特征,搜寻工作几乎持续了半年。而此时,许多在二战犯下罪行的战犯纷纷东躲西藏,企图逃避历史的惩罚,给抓捕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驻日盟军司令部宪兵四处查找,最终在日本崎玉县发现了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踪迹,盟军宪兵抓住他们时,这两名沾满了中国人民鲜血的刽子手已经脱掉军装,头裹白布,在街边做起了小生意,当年骄横傲气已悄悄收敛,但在他们的眉宇之间仍可看出隐隐的杀人之气。

  1947年9月2日和8月20日,向井敏明、野田毅分别被驻日盟军派国际宪兵逮捕归案,交给中国驻日代表团,中国驻日代表团旋即派中国宪兵上尉骆炳钟押解这两名战犯,于1947年10月25日乘和顺轮押抵上海,开始接受中国人民的审判。李定强

  法庭的较量:三四百人旁听快意大审判

  1947年12月18日,南京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杀百人斩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进行公审,审判庭设在励志社大礼堂(即现在的江苏省会议中心黄埔厅),一起受审的日籍战犯有四个,另外2人是田中军吉和高桥坦。其中,向井敏明、野田毅和田中军吉三人,当庭辩论终结,即宣判死刑。

  第二历史档案馆专门研究南京大审判历史的胡菊荣老人告诉记者,开庭当天,法庭布置得简单而严肃,虽然当时天上正下着雪,但闻讯到场旁听者很多,足有三四百人。审判从上午10点开始,一直延续到下午2点半。

  上午10点10分,审判长石美瑜、审判官李元庆、孙建中、龙钟煌、张体坤,检察官李璿,主任书记官施泳,翻译官刘芳、王仁明等鱼贯升庭,首先提审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到案。据当时的资料记载,到庭时,向井敏明穿米色西装,身材高大,白衬衣、黑领带,脚穿皮鞋。野田毅则着军装,身材矮胖,短头发。2犯皆浓眉鹰鼻,一副凶相。

  上午11时,法庭开始提审战犯向井敏明。向井敏明为了狡赖,还带来了自己绘制的京郊地图。当法官问1937年12月12日攻打南京时,被告是否在中岛部队任少尉队长之职时,向井敏明竟突然举起右手发誓说:“不是撒谎,下面是事实。”法官对他厉声呵斥后,他才老实地回答说是中岛部队少尉炮兵队长。法庭继续问:被告在紫金山山麓与野田毅作杀人比赛,东京《日日新闻》上登有他以杀人作娱乐的新闻,并刊登有照片,被告还能强辩吗?向井敏明竟然又翻开地图,狡辩说他不曾到过南京和句容,只到过无锡。他说在无锡时遇到随军记者,是随军记者以开玩笑的态度对他说,将极力描写他的英雄行为以便为其征婚。因此,《日日新闻》所记载的全系虚构,不是事实。法庭将当年英国记者在南京所目睹之日军暴行中记载有关杀人比赛的部分念给他听。向井敏明竟又回答,日日新闻上的报道,他半年后才知道。

  随后,法庭传讯野田毅,野田毅也矢口否认。但李检察官立即起立,举证他们惨杀无辜平民的事实,战犯们根本无法狡辩。庭审约至下午2点,法庭辩论终结,休息10分钟。

  下午2点10分,法庭再度开庭,石美瑜审判长当庭宣判:“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在作战期间,共同连续屠杀俘虏及非战斗员,各处死刑。”理由要旨皆为各犯均为南京大屠杀的共犯,证据确凿,不容狡辩抵赖。

  据记载,当时,几名战犯听到判决后,均沉默不语,向井敏明更是面色陡变,垂头丧气,凄然欲绝,当年威风凛凛之“武士道”神情,顿时全失。实习生杨昉记者李建文

  23岁的中国检察官高文彬——把“百人斩”恶魔送上军事法庭

  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裕仁宣布侵华日军无条件投降,向井敏明、野田毅随部队返回日本国内,但这两个杀人恶魔并没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野田毅向鹿儿岛县立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作报告说:“报纸上所说的乡土出身之勇士,斩杀百人竞赛之勇士,说的就是我。占领战壕后,对里面的人喊,你!出来!支那(日本人对中国的蔑称士兵愚蠢,都出来了。我叫他们排好队,然后从队伍的一头逐个砍过去……虽因为斩杀百人出了名,其实多是这样砍死的……两个人进行比赛,事后总被问起是否真的觉得没什么,我觉得没什么……”那么,这两个杀人恶魔是如何被押上历史审判台的呢?

  1947年,东京,远东国际法庭中国检察官办公室,23岁的检察官秘书高文彬在众多的资料中,发现了1937年年末东京《日日新闻》上的一篇“图文并茂”的报道,报上赫然大字标题:“百人斩超纪录!”图片上的两名日本少尉军官———向井敏明与野田毅———在南京大屠杀中,以军刀砍掉中国人头颅的数量作为“竞赛”,向井杀死106人,野田毅杀死105人,

  高文彬接受采访时说自己看到这篇报道时的心情是“当想到自己的同胞像牲口一样被屠戮时,我的心都碎了。作为中国人,惟一的想法就是将他们处决。”载有两名刽子手照片的《日日新闻》,经高文彬之手迅速传回中国南京军事法庭。根据当时盟军协议,对于战犯的处理,分A、B、C三级,东条英机为A级,由东京国际军事法庭公审;B级战犯是在两个国家内都犯有罪行的,由扣押国主审,已遣返日本的,则由B级法庭审理;C级属于在一个国家犯有罪行的,可以由该国代表团申请总部逮捕,引渡回国审讯。因此,对东条英机等28名日本甲级战犯的审理,是在远东法庭进行的;而对于亲手屠杀中国人的乙、丙级战犯,则在中国国内的不同地区接受判决。这份重要证据引起了中国方面的高度重视,国内一方面电令中国驻日本代表团要求盟军司令部抓捕逃亡在日本的向井敏明和野田毅,一方面启动司法程序,将其引渡到中国审判。朱成山 李定强

  可耻的下场:南京城万人空巷看行刑

  抗战胜利后,当时的中国国防部对侵华日军战犯的审判庭设在南京中山东路307号励志社大礼堂,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元凶谷寿夫、在南京进行“杀人比赛”的暴徒向井敏明、野田毅和一手屠杀我南京同胞300余名的刽子手田中军吉等战犯,均在这里受到历史的审判,

  1947年9月2日和8月20日,向井敏明、野田毅分别被驻日盟军派国际宪兵逮捕归案,交给中国驻日代表团,中国驻日代表团旋即派中国宪兵上尉骆炳钟押解这两名战犯,于1947年10月25日乘和顺轮抵达上海,关入上海战犯拘留所。1947年11月6日,上海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向井敏明、野田毅进行侦讯,此时上海法庭接到南京来电,即将这两个刽子手从上海押到南京,关押在南京小营战犯拘留所。向井敏明和野田毅被引渡到中国受审。他们虽然在实施“百人斩”暴行时,只是少尉军衔,也是抗战胜利后被逮捕受审战犯中的低级军官,但是,他们的犯罪事实太残暴了,太凶恶了,因此,对他们的审判规格也是最高级的。

  1947年12月4日,南京军事法庭正式对向井敏明、野田毅起诉,起诉书称:“七·七事变后,被告等随军来华,民国26年(1937年-编者注)12月5日,于我江苏句荣(今句容-编者注)县入城时,向井杀我国人89名,野田杀78名。同年12月11日,南京攻城战,该被告等复作杀150人之比赛于紫金山麓,向井杀106名,野田毅杀105名。胜利后,经东京盟军总司令部逮捕。”“两战犯进行杀人比赛的事实,业经敌随军特派员浅海、光本及安田、铃木等,先后将目睹情形,电达东京各报纸连篇登载,万口争传,誉为勇壮。并经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官办事处获之东京《日日新闻》可资考察核对。该报所登载被告之照片,亦属相符,证据确凿。”

  经过公审,1948年1月27日,南京各大通衢路口都张贴大型布告:“查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即野田岩)、田中军吉等(即南京大屠杀共犯),在作战期间共同连续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罪证确凿,业经本庭依法判决,各处死刑,遂于本月28日正午12时,由检察官将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等3名提案,验明正身,押赴雨花台刑场执行死刑,以昭炯戒,合丞布告周知。”

  次日一早,残雪初晴,南京市万人空巷,从市内通往雨花台刑场的道路上站满了中国军民,11时40分,警车到达刑场,行刑前的一刻,向井、野田和田中等3名杀人狂魔犹高呼军国主义口号。从人道主义出发,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各自抽完最后一支烟后,双眼被用布蒙上,即被行刑的宪兵从后脑执行枪决,3人随即倒地毙命。当时,雨花台周围的山上,挤满了成千上万的围观群众,众人报以热烈的掌声,欢呼恶魔末日来临及我遇难同胞之雪耻。于茜 李定强

  凶徒之女14次来宁“祭鬼”

  “百人斩”事件是南京大屠杀具有代表性、象征性的事件。日本战犯向井和野田的3名遗属,以名誉损害为由,状告日本媒体、出版社及记者,其根本目的何在?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指出,这是日本右翼首次通过司法途径,挑战当年法庭定论的历史案件,其目的就是要推卸日本的战争责任,否定南京大屠杀,进而全面否定侵华战争的罪行。我们要警惕日本右翼否定历史。

  朱成山强调,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判决一样,南京法庭对“百人斩”的判决,具有法定的严肃性、有效性和正义性。1951年9月8日,日本政府与美国等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胜国一道,签订了《旧金山和约》,其中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日本国接受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及其他在日本境内或境外之盟国战罪法庭之判决,并将执行对囚禁于日本境内至日本国民所做之判刑。”虽然当时中国、苏联、印度没有被邀请签约(主要是因为朝鲜战争问题),但中国显然属于“其它在日本境外之盟国”,南京法庭显然属于“盟国战罪法庭”,日本国已经接受其判决。1952年,日本与退缩到台湾的蒋介石政府签订了《日华和平条约》,该条约第11条规定:“凡在中华民国与日本国间因战争状态存在之结果而引起的任何问题,均应依照《旧金山和约》之有关规定予以解决。”当年南京法庭正是中华民国国防部军事法庭,因而这个判决日本政府业已承认。也就是说,无论按照国际公法,还是按照国际私法,南京法庭的判决理应是有效的判决。

  朱成山介绍说,向井敏明的女儿向井千惠子曾经连续14年混杂在日本旅行团队到南京,也曾到江东门纪念馆参观,听说其父在雨花台执行枪决后,还专门去雨花台,用手帕包了一抔土回日本,据说她对南京印象还不错,认为南京人很亲切。但就是这位1941年出生的日本某机关退休公务员,不仅丝毫不为她父亲当年的暴行反省道歉,相反认为她的“父亲很伟大”,她甚至还把自己打扮成受害者。对于受害的南京人来说,向井千惠子的言行就像一把盐,重新撒在受害者的伤疤上,撩起了受害者战争的回忆和创伤。朱成山气愤地说:中国人民才是受害者。什么时候战犯及其家属却成了受害者?真是岂有此理!

  朱成山激动地说,有些东西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化,但血写的历史和公理、正义是不容改变的。本报记者李建文

  波澜突起:战犯后人起诉要平反

  半个多世纪后,南京大屠杀“百人斩”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的遗属向井千惠子等3人,以侵华战争期间报道所谓“百人斩”一事损害这两名日军“名誉”为由,起诉日本《每日新闻》、《朝日新闻》两家报社和原《朝日新闻》记者本多胜一,要求赔偿3600万日元(约合33万美元)。该案一经公开,举世瞩目。

  2003年7月7日,东京地方法院选择“七·七事变”66周年之日,开庭审理向井千惠子等3人提出的“百人斩”诉讼。是日,在东京地方法院门前,右翼分子又使出惯用伎俩,竖起大喇叭,声嘶力竭地叫嚷,企图从精神上声援“百人斩”诉讼。向井敏明的次女向井千惠子(现名田所千惠子)在诉讼陈述中说:“作为遗属,此次诉讼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期待公正的判决,为父亲洗清污名。”原被告双方进行公开辩论一小时后结束。当年的9月22日、12月1日和今年2月23日、4月19日,法院曾几次开庭辩论。该案历时2年多的审理,终于在今年8月23日,由东京地方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请求。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东京地方法院的判决书中是以“无法认定报道内容系捏造”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的。审判长土肥章大在宣判书中指出“无法认定报道内容系捏造”的同时,居然表示“(‘百人斩’)作为历史事实还没有定论”。

  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研究员指出,“百人斩”诉讼事件是日本右翼势力近年对侵略历史大肆“翻案”的一个缩影。近来,日本右翼“翻案”最甚的话题集中在南京大屠杀、从军慰安妇、卢沟桥事变、东京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等。自从右翼文人铃木明在1983年出版《南京大屠杀的虚幻》一书后,否认南京大屠杀的言论书籍在日本国内甚嚣尘上。1995年,右翼团体历史研究会抛出《大东亚战争的总结》,更对历史“翻案风”起了推波助澜作用。日本右翼甚至声称“花5年时间,毕其功于一役,彻底否定侵华历史”。李建文李定强

  徒劳的企图:揭穿“百人斩”战犯后人的谎言

  2003年,“百人斩”战犯的后人向井千惠子等3人,以侵华战争期间报道“百人斩”一事损害这两名日军的“名誉”为由,起诉日本《每日新闻》、《朝日新闻》两家报社和原《朝日新闻》记者本多胜一,要求谢罪并赔偿3600万日元(约合33万美元)。该案经过多次开庭,历经2年多的审理,终于在2005年8月23日,由东京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请求。“百人斩”后人诉讼一案的焦点在哪里?昨天,记者为此专程采访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研究员。

  朱成山告诉记者,“百人斩”后人诉讼一案提起后,日本《朝日新闻》上海支局局长冢本和人,曾专程来到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就该案进行取证性接触和采访,归纳起来,双方辩论的焦点主要有3个问题:

  1、“百人斩”军刀的物理性能问题。原告方提出用一把日本军刀砍一个人或几个人就会卷刃,不可能连续砍100多人。对此,朱成山指出,这其实不值一驳。因为,首先,“百人斩”是发生在十几天时间内的多次砍杀,不是同一时段内连续砍杀,今天砍三五个,明天再砍十几个,有何不可?其次,在日本的4篇新闻报道中特地说明,“百人斩”用军刀,一把是16世纪初名匠锻制的“关孙六”日本刀,另一把“也是祖先传下来的宝刀”,可见不是一般的普通军刀。正如日本刀剑博物馆副馆长佐藤寒山在《日本刀概说》中指出:“日本刀的特色被公认实用是因为:(1)不会折断;(2)不会弯曲;(3)特别锐利。”第三,问题的实质,并不在于用一把刀还是几把刀或者刀枪并用,杀死了100多位中国人,而是参与侵略战争,屠杀俘虏与平民本身违反了国际法,构成了战争犯罪的大是大非问题。

  2、“百人斩”报道是否属于假新闻问题。原告方举证“百人斩”是虚构的,称报道是根据战地上“开玩笑”编发的,甚至是为了给向井、野田“找对象”而捏造的等等。对此,朱成山气愤地说,这简直是一派胡言!且不说“百人斩”报道不是一篇、两篇,而是连续4篇;报道的时间、地点又不是在一时一地,在日本严格的战时新闻检查制度下,特别是涉及前线战况的报道,决非一二个战地记者以及报社能随便决定的,假如属于搞笑的新闻,恐怕是难以发出来的。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收藏了许多南京大屠杀的照片,其中就有盖着日本军部新闻审查“不许可”的印记。前几年,日本大阪《朝日新闻》社公开发表的“不许可写真集”上,从那些盖有“不许可”印记和被用红线勾画的痕迹看,当时,对来自前线的新闻审查是极为严格的,怎么可能当做儿戏?

  3、两战犯互相推诿的遗书问题。向井敏明曾在南京的监狱中,给家人的遗书中辩解:“若公平之士视之,此报道明显系属于战斗行为,并非犯罪。”野田毅也在给其父亲的信中提到:“向井君请我告诉父亲:祸从口出,因玩笑之言将您之可贵独子推上死路,歉疚之情难以言表。”不知野田在写这封遗书时,是否忘记他在家乡学校里那番“斩杀百人竞赛之勇士就是我”的演讲。而当年写成4篇连续报道的随军记者浅海一男也作证表明:“两少尉三四次找到我们,告以竞赛的经过。”当年发送“百人斩”第三篇报道的铃木二郎记者,1971年在杂志《丸》发表文章,述及当时采访向井和野田时,说:“我目击了那个‘南京的悲剧’”。本报记者 李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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