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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工不明原因死亡 未经通知家属尸体被火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12:08 法制早报

  矿工李元莫名其妙死亡,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公安局组织火化。

  派出所说,无法验证死者的身份,才没有通知家属,但实际上房东就知道李元父亲的电话。

  公安局说李元是突发疾病而死,但又没有去尸检。

  □丁观有 发自云南丽江

  蹊跷的报丧电话

  2005年3月6日下午,陕西省汉中市河东店村的李昌文家里突然接到一个自称毛刚的人打来的电话,电话称“李建国死了”,其他没有多说。

  出门打工10年的儿子今年春节也没有回家,从儿子的来信,李昌文知道儿子远在云南的一个煤矿上打工。年届60的李昌文一辈子没出过远门,就叫回了刚刚大学毕业在汉中打工的女儿,父女俩带着将信将疑的心情来到云南。

  原来,李建国曾租住过毛刚家的房子,毛刚也是听别人说李建国在煤矿上出事死了。在毛刚的指引下,李昌文父女俩来到煤矿所在地辖区石龙坝派出所。

  报丧电话得到证实,“2005年2月20日凌晨,石龙坝派出所辖区德茂13村何其兵煤矿一个叫李元的矿工死了”。

  “我们反复强调李元就是李建国,但派出所以我们不是死者家属为由不回答我们提出的问题。”死者李建国的妹妹李建荣告诉记者,派出所还问他们从什么地方得到的消息。

  一个星期后,派出所告诉他们,死者李元系自然死亡,尸体已于2月28日火化。

  没有通知家属就将尸体火化?

  按照火化的相关程序,除非无主尸体经公告的情况,没有家属的签字是不能火化遗体的。那是谁在火化单上签的字?在李昌文父女的反复追问下,石龙坝派出所称“做了极大的努力也找不到死者家属的电话,因此无法通知家属”。

  李建荣对派出所的解释提出了异议,她告诉记者,李建国在当地有几个要好的朋友,比如毛刚就知道他家的电话,为何派出所不问问。

  石龙坝派出所所长杨如平向记者解释说:因为李元没有身份证,在煤矿上也没有留下任何家里的信息,他们的确没有办法查找到,“而且我们也问了他的几个朋友,都说李元是四川人”。

  在派出所出具的几份调查笔录上,记者见到几位煤矿工人的陈述,都表明李元曾同他们讲过自己来自四川广元。

  李建荣说,哥哥远在云南打工,有可能基于某种原因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他的身份证丢了,但他的退伍证却是留在行李里的。

  因当地和四川交界,李元被送往四川省攀枝花殡仪馆火化。

  为弄清李元是由谁证明并申请火化的,2005年8月19日,记者来到攀枝花殡仪馆。一普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死者李元当时是华坪县煤监局的车送去的,他出示了当时火化的记录档案,其中一份是华坪县煤监局出示的《证明》,该证明写道:华坪县德茂13村煤矿工人李元,2月19日因病突发猝死,现运往你处冰冻,待家属到攀后申请再以火化。证明时间是2月20日。

  而另一份时间为2月28日的《火葬通知单》上,委托火葬的亲属栏却签了煤矿股东何其兵的名字,而在死亡原因一栏,“事故”两个字也特别显眼。

  在该档案里,记者发现一张传真件同另两份纸张的新旧程度不同,该传真件是由华坪县公安局石龙坝派出所出具的证明,证明载明:李元于2月20日自然死亡,证明时间是2月28日。

  记者仔细辨认后发现,该传真件的传真时间竟然是2005年8月16日,也就是记者到华坪县公安局采访后的第三天。

  记者就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是否是后补的情况向攀枝花殡仪馆询问时,普姓工作人员说,原来的档案里的确没有公安机关的那个《证明》,是他最近才找到的,他还不耐烦地表示,“有什么疑问应该去问华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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