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回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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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17:36 深圳晚报 | |||||||||
丢车管理处是否赔? 有约定就要担责任! 南山区某花园李先生来电:
我家停放在楼下电梯厅旁单车停放点的电动自行车被盗走,请问,管理处是否应该作出赔偿? 南山区建设局物业监管科负责人答复: 关于业主被盗后,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目前该问题还存在争议。主要是看业主同物业公司签的服务协议中,是否有具体约定“物业公司需承担业主人身及家庭财产的责任”,如果有约定,物业公司就要承担责任。如果没有具体约定,但因物业公司管理不善造成了被盗,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地铁票可否下次用? 当天不用可以退票! 张先生来电: 我今天在岗厦站买了5元的单程票,后来因临时有事就没有用,不知道可否留到下次使用? 深圳地铁答复: 单程票必须当天使用,张先生可以到售票问讯处进行退票。 作者: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