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场”卖劣货要连带受罚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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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4日10:2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为了将质量低劣的产品顺利销售出去,一些不法商人竟然动起了歪脑筋,在一些大型超市门口摆展台,找媒子、造声势,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经常会经不住低价的诱惑购买了商品,使用后却发现这些商品竟然是三无产品。南京市工商部门上周发出通知,如果大店“默认”搭台商家销售劣质货,将一并受罚。 前不久,孙女士在城东的一家大型超市给儿子购买了游戏机出来时,发现超市门前有
“小摊位傍大店销售劣质产品,大店也要受罚。”南京市工商部门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这种做法是针对目前大店小柜台卖劣质货坑骗消费者的现象而专门重申的规定,作为大型商场或是超市有责任对租赁商家的行为进行把关。同时,工商部门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置物品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低价所蒙蔽,尤其是在一些傍店销售的临时展台、临时摊点购物,更要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陈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