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借场”卖劣货要连带受罚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4日10:29 扬子晚报

  本报讯为了将质量低劣的产品顺利销售出去,一些不法商人竟然动起了歪脑筋,在一些大型超市门口摆展台,找媒子、造声势,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经常会经不住低价的诱惑购买了商品,使用后却发现这些商品竟然是三无产品。南京市工商部门上周发出通知,如果大店“默认”搭台商家销售劣质货,将一并受罚。

  前不久,孙女士在城东的一家大型超市给儿子购买了游戏机出来时,发现超市门前有
人摆展台销售商品,围观的群众很多,场面十分热闹。几名年轻人一边忙着给市民发放优惠卡,一边宣传他们的产品。孙女士也得到了这样的一张优惠卡。展台上的一名男子对着麦克风大声宣称只有凭优惠卡购物才能得到优惠。一个项链坠子、一个指环、一副耳环和一个照相机全部加起来只有99元,而且首饰全部是银质的,外层镀白金的。一看价格如此低廉,周围群众都在纷纷购买,孙女士也跟着买了一套。可是,首饰带了没几天就出现了锈迹,照相机更是不能使用。气愤的孙女士来到工商部门投诉,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查看,但此时超市门前早已没有了展台和销售人员。对此,工商人员找到了超市,开出罚单,对此工商人员指出,商场作为承租人要对租赁商家出现的违规行为负连带责任。

  “小摊位傍大店销售劣质产品,大店也要受罚。”南京市工商部门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这种做法是针对目前大店小柜台卖劣质货坑骗消费者的现象而专门重申的规定,作为大型商场或是超市有责任对租赁商家的行为进行把关。同时,工商部门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置物品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低价所蒙蔽,尤其是在一些傍店销售的临时展台、临时摊点购物,更要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陈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