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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警车撞死路人后疯狂逃逸 疑犯5天后自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01:01 现代快报

  8月29日傍晚6时左右,风雨交加,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布上村村民朱卫祥骑摩托车载着妻子王曙光往家里赶,在平明镇周徐村附近与一辆迎面而来的轿车相撞。王曙光当场死亡,朱卫祥也身受重伤。事故发生后,这辆喷有“警察”字样的轿车马上逃离现场。据目击者介绍,该辆“警车”未挂牌照,据连云港警方透露,驾驶“警车”的司机非警务人员,而是赣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副大队长董某。9月3日,车祸发生的第5天,董某来到东海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肇事车疯狂逃逸

  8月30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事发现场———东海县平明镇平塔路。尽管经过一夜大雨的冲刷,但仍能看到汽车与摩托车紧急刹车时车轮与地面摩擦留下的轮胎印痕。

  陈加奎是平塔路路边一个米行的经营者,也是

车祸的第一个目击者。说起车祸发生时的情况,陈加奎回忆道:29日,雨大得让人睁不开眼睛。晚上6点左右,他突然听到“嘣”的一声巨响,一辆喷有“警察”字样的白色桑塔纳撞上了一辆摩托车,摩托车后座上的女子重重地摔在地上,当场不省人事,男子则跌倒在地上,腿上一直流血。摩托车被撞得面目全非,轿车的前面也被撞变了形。

  陈加奎告诉记者,他见这辆“警车”撞人后停都不停就继续往前开,就大喊一声“站住!”但这辆轿车却丝毫没有停车救人的意思,一直往前开。陈加奎说,他试图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可是发现该车根本没有牌照,车上印着“治安巡逻”和”警察”字样,车顶上还有个警灯。

  周徐村的村民陈加成告诉记者,当时一共有3个人拦车,分别相隔20米左右,但该车却一直不停地往前开。陈家成是第3个拦车者,他当时张开双臂试图拦住轿车,但车子却直直地向他冲了过来。就在车子要撞向他的一瞬间,他闪到了路边,眼睁睁地看着肇事车飞驰而过。由于车速太快,他只看清楚车前面的副驾驶上坐着一名男子,驾车的司机理着一个小平头。陈家成回忆说,从车祸发生到警车逃跑,前后只有两分钟左右。

  夫妻俩一死一伤

  周徐村的村支书徐付吉随后拨打了110。他告诉记者,王曙光已经当场死亡,朱卫祥随后被人送往东海县人民医院,当天晚上被转至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治疗。

  记者在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见到了朱卫祥,刚刚做完手术的他身上插满了引流管。据医生介绍,朱卫祥左腿粉碎性骨折,但目前没有生命危险。据了解,朱卫祥今年31岁,妻子王曙光29岁。朱卫祥告诉记者,当天晚上因为下雨,他骑摩托车去接妻子下班,骑到周徐村时,突然被一辆轿车撞倒在地上,当时他的腿就疼得说不出话来,但是头脑还是清醒的,急忙大喊“看看我老婆”。事故发生后,路边居民立即冲过来试图把他和他老婆扶起来。另外一拨人便上前拦车,但是肇事车丝毫没有减速,一下子就冲了过去,谁拦车就撞谁,差点撞倒了其他行人。

  朱卫祥的哥哥告诉记者,朱卫祥家里还有两个不到10岁的孩子,没想到竟然遭遇此厄运。家人现在还不敢把王曙光已经死亡的消息告诉他,担心他伤心过度,影响治疗。

  事故发生后,东海县房山交巡警中队、白塔交巡警中队、平明派出所工作人员先后赶到出事现场。东海县交巡警大队的一位民警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他们立即展开调查,调查中,周边群众反映肇事车是一辆白色普桑警车。晚上7点半左右,警方在肇事地点向北的5公里处,发现了该辆肇事车。当时车辆已经损坏,停在路边,汽车的前面保险杠被撞掉,该车左前大灯和引擎盖左侧有明显撞迹,司机已经弃车逃逸。

  肇事者无照驾驶

  无牌照“警车”撞死人、司机弃车逃逸一事在东海这个小县城传得沸沸扬扬,但由于案件尚未有结论,因此当地民间关于此事的猜测众多。人们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是谁这么大的胆子,开着没有牌照的“警车”撞死人之后,弃车逃跑?经过调查,连云港警方目前认定赣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副大队长董某为本次

交通事故的肇事者。9月3日,距离车祸发生的第5天,董某来到东海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由于案件尚在审理之中,东海县警方并未透露案件细节。

  9月2日,记者来到了连云港市交巡警部门,经过查询,证实董某并没有拿到驾照。记者从董某的家人处了解到,董某会开车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但具体拿没拿到驾照并不是很清楚。

  肇事车是原“警车”

  由于该辆警车没有车牌号码,给警方在调查时增加了相当的难度。侦查人员也只能从车内遗留的物品中寻找线索,顺藤摸瓜,挨个排查。连云港警方透露,肇事车原本属于赣榆县沙河镇派出所,前不久被转卖给他人。赣榆县沙河镇派出所所长霍介宏告诉记者,这辆车原本属于赣榆县殷庄乡派出所,2001年,殷庄乡与沙河镇合并,该车便归沙河镇派出所所有。2005年春天,这辆警车以一万多元的价格卖给了赣榆县质监局,当时是质监局稽查大队副大队长董某与派出所签的卖车协议。赣榆县公安局副局长徐希恩也表示,该车现在已经不属于警车的范畴。为什么该辆车车身喷有警务标志,车顶还安着警灯?霍介宏所长解释说:该辆车在被卖之前,派出所已经消除了该警车的所有特征,是以普通车的身份卖出的。至于现在警车上的警灯以及车身所印有的警务标志,都是车主私下又重新搞的。

  9月2日,记者采访了赣榆县质监局,该局副局长冯俊山在了解记者的来意后竭力表示:无牌照“警车”与赣榆县质监局绝对没有关系,这纯粹是董某的私人行为。冯俊山说,当时在车上只有董某一人是赣榆县质监局的员工,至于车上其他人的身份他也不是很清楚。在对冯副局长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就在几个月前,董某曾经开着肇事车到单位,冯俊山发现后批评了董某,并告诫他警车不是随便开的。此后也再也没见过董某开过警车。

  对于董某弃车逃逸的行为,冯副局长表示非常痛心,他告诉记者,董某一直是局里的骨干,小伙子29岁,虽然年轻,但工作能力很强,在事业上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在赣榆县质监局的工作人员监督栏里,董某的工号是503,照片中,董某理个平头,显得精干利索。

  肇事车一直无牌

  记者了解到,出事之前该车上路已经有一段时间,而就在出事当天,肇事车从赣榆县出发,到达东海县的时候,该车至少已经行驶了70公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记者在采访沙河镇派出所所长霍介宏时得知,该辆警车在卖之前就没有上牌照。至于该车在派出所使用期间为何不上牌,霍介宏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该车就是没上牌,但派出所在卖给董某之前也就一直这么用着。

  至于为何肇事车在没有牌照的情况下能够上路行驶而且畅通无阻,东海县公安局一位副局长的解释是,可能是该车一直没有被交警发现,所以也就一直没能查处。

  朱卫祥的家属告诉记者:8月30日上午,东海县交巡警大队的工作人员交给了朱家4000元,称该钱是肇事者家属目前赔偿给朱家的部分医疗费,由东海县交巡警大队负责转交。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每天都蹲在东海县交巡警大队门口焦急地等待警方的消息,对于肇事者,他们希望其能够受到法律的严惩。但由于目前案件尚在审理之中,警方拒绝透露具体案情。(快报记者 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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