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莫被代开发票的电子邮件“拉下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03:2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9月4日讯(记者 姜欣蔚)今天,市民齐先生致电“党报热线”反映,他一周内收到4封内容均为代开发票的电子邮件,税务部门建议:此类“病毒”害人不浅,应及时删除。

  齐先生说,他最近一周之内收到了4封内容大致相同的电子邮件。发件人或自称刘经理,或自称张先生,内容都是告知齐先生他们手中有部分发票可以代开。邮件中关于发票的回收点数(即购买价格)、代开范围等罗列得非常详尽,而且承诺所代开的发票可上网、电话
或直接到税务部门查询真伪,有的还表示可以先验证发票真伪再付款。齐先生告诉记者,他根本不需要这些发票,但如果“需要”代开发票的人收到这些邮件,后果可就严重了。

  记者就齐先生反映的这一情况与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市中区国税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除税务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所谓“代开发票”都是违法的。他介绍说,通过电子邮件兜售发票的行为从2002年就比较“盛行”,发件人多集中在北京、广州、深圳等城市。发送邮件的这些人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手里根本没有发票或只有假发票,以诈骗保证金为目的。当“有意者”提出要看发票真伪时,他们便要求对方先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待拿到“有意者”交上的保证金后,他们便“消失”了。第二类是手里确实有发票,收到钱后也会将发票交给对方,属于真票假开,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市民收到此类邮件后与“发件人”合作,就会涉嫌接受虚假发票和偷逃税。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还会被移交到司法机关处理。工作人员因此建议市民,收到此类邮件后可以到税务和公安部门进行举报,或者直接删掉不去管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