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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用妹妹照片网恋 见面穿帮遭网上恋人暴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08:45 南京晨报

  晨报报道 浙江温州34岁的男子徐某有同性恋癖好,在网上聊天时假扮成女孩,和南京27岁男子刘某开始了网恋。昨天下午2时,双方在南京长途汽车总站见了面,刘某发现上当后殴打徐某,所幸被及时赶到的立交桥派出所民警调解。

  昨天下午2时许,下关公安分局立交桥派出所接到报警,称长途汽车总站附近有两名男子正在打斗,其中一方咬牙切齿,正在将另一名男子朝死里打。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
,将正在打架的两人拉开,并带回派出所调解。不料经调查,这竟是一桩离奇的纠纷。原来,打人的男子是27岁的南京籍男子刘某,家住下关区小市街道,挨打的男子姓徐,来自浙江温州,今年已34岁。刘某和徐某是今年2月份在亚洲交友中心上认识的,当时徐某在登记时全部冒用了女孩资料,还张贴了自己妹妹的照片,刘某见到资料后迅速和徐某开始了私人聊天,并将自己的照片传给徐某,徐某看到照片后说喜欢刘某,希望和他进一步交往;同时刘某看到徐某的“照片”和“个人写真”后,也愿意和对方进一步发展关系,双方开始了网恋。

  经过几次协商,刘某让徐某赶快来南京见面,于是,徐某昨天下午赶到南京。经民警询问,徐某承认自己是

同性恋者,多次在网上假扮女孩和男性交往,因为男性在私聊中大多有露骨的挑逗语言,使他从中获得很多乐趣,当见到刘某的照片后,就喜欢上了他,对方也把他当成“女朋友”无所不言,所以发展到自己就算“穿帮”也要见上他一面。在调解中,刘某提出徐某至少要赔偿他5万元精神损失费,徐某表示不同意。最后民警难以调解,告诉双方这属于一般民事纠纷,如果不服从调解,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后,刘某的父母赶到了派出所,刘某觉得丢人,最后表示算了。作者:朱宏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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