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绑架杀害中学生案主犯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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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10:06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河源讯 (记者曾焕阳 通讯员殷水泉、雷江辉)一宗影响极为恶劣的绑架杀害中学生案近日终于有了一审结果,主犯余军师犯绑架罪,被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另一被告余德魁犯绑架罪,被判无期徒刑,两罪犯被判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廖某经济损失18.5万元,并承担连带责任。两被告人的女友也因犯窝藏赃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为报复绑架举报人儿子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军师以前因赌博、吸毒、贩毒等原因,曾被当地公安机关抓捕处罚。余军师认为是连平县三角镇干部廖某向公安机关举报的,遂决心对其进行报复。经过打听,他了解到廖某有个13岁的儿子,现在某中学读初一,经过和死党余德魁商量,选定对小廖下手。 2004年12月19日下午4时左右,余德魁和刘光华(另案处理)按照余军师的吩咐来到该中学校门外,在一段围墙处将被害人小廖拦住,声称自己是小廖父亲的朋友,是来接他去玩的。年幼的小廖未加思索便坐上了余德魁驾驶的摩托车。歹徒将小廖载到该镇新村鳖岭山上。 勒索10万元 杀死中学生 此时,余军师早已在事先找好的破屋内等候,3人一起用胶纸绑住小廖的手、脚,余军师恐吓小廖讲出父亲的手机号码。随即,余军师打电话给其父,威胁说“立刻拿10万元来赎你儿子,不然等着收尸!” 同年12月20日晚,小廖的家人便提着10万元现金来到余军师所要求的交款地点。然而,老奸巨猾的余军师并没有匆忙取款。为了防止公安跟踪,余军师用手机通过打电话和发短信,指挥前来送款的小廖家人不断变换交款地点。一直折腾到次日凌晨3时,余军师在大湖镇一冰室广告牌下将家属送来的10万元赎金取走。 然而,此前一天夜晚,惨无人道的余军师便用衣领捂颈将小廖扼死。随后,余军师和余德魁合力将尸体拖上摩托车,将其抛弃至新村鳖岭山上一偏僻的草丛中。 事后,余军师将赃款3万元分给余德魁,又将3万元存放在其相好黄某梅的家中。不久,村民发现了尸体。12月21日,公安机关在河源市区一家发廊将余德魁抓获,而余军师却趁机逃脱。 窝藏赃物 两被告女友获刑 在仓皇逃跑中,余军师将一装有1万元现金的皮包遗留在发廊里。余军师的女友黄某梅照着余军师的吩咐将皮包取出暂存在余德魁的女友余某玲家里。当晚,黄某梅和余某玲乘出租车将皮包连夜送到余军师手中。为表感谢,余军师“豪爽”地将1万元赠予2人花用。一个星期后,余军师也被公安机关抓获。 河源市中院审理后认定余军师、余德魁绑架罪成立,而两罪犯的女友黄某梅、余某玲的行为也同时构成了窝藏赃物罪,法院为此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