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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震荡农民传统意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10:19 江南晚报

  老人赡养、拆迁补偿费分配等问题突出起来

  本报讯年愈花甲的张老汉、吴老太,本是梅村的一对农民夫妇,今夏因为“进城”,引发了一场家庭纠纷:大儿子竟不愿意赡养老父母了。近年来,随着无锡农村区域调整,农村居民向城镇集中,千百年来既定农民身份的变化,也给他们带来观念上的冲击、道德上的震荡。目前在滨湖、新区等工业园建设较快的乡镇。拆迁房屋后引发的养老矛盾、家庭成员
拆迁补偿费分配等纠纷,成为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

  记者在梅村了解到,该镇自2002年2月被纳入新区后,原有的16个村已有14个进行了征地拆迁,目前2.5万农民的一半已成为住在公寓楼里的市民。按照拆迁政策,每个被拆迁农民可得到30平方米住宅的安置费,一些年纪大的农民在拆迁时考虑到未来的养老,往往会把自己的安置“份额”归并到某个儿子名下,今后自己的生活也“投靠”这个儿子。当地村委、行政机构也加以引导,通过建议、提倡办理赡养协议的方式,为老人的养老求得保障。老一辈农民大多育有一个以上子女,传统习惯是随小儿子生活。这样在分配老人“份额”时,个别道德修养有问题,或对父母有成见的儿子就会产生冲突,甚至置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于不顾。如前文所述的那对老夫妻,有两个儿子,小儿已经进城工作,他们住在小儿的老屋里。

  拆迁时老人将自己的“份额”给两个儿子进行了分配,并与儿子签订了轮流居住的协议。孰料,轮到住大儿家时,大儿子却变了脸,把原本该给老人住的房子出租了出去。他的“理由”是:老父亲当年让弟弟顶替了工作,才有他现在城里的工作,当年没一碗水端平,今天也别想让我来养。

  最后在镇司法所的帮助下,硬是靠打官司,老人才找到了住处,落实了养老问题。

  也有一些老人借拆迁居住方式改变的机会,老夫妻干脆“分出去”自己过,“求个清静”。

  梅村镇司法所所长蔡国新说,“泰伯故里”这些年的变化,相当具有典型性,赡养纠纷的上升,除了利益之争,更有几代人从“农”进“城”后观念的冲突。一般来说无锡的年轻人、孙子辈的已不存在城乡差别,但老人们的习惯、想法往往还是传统的。养老问题不是仅靠法律协议能约束的,老年人不和小辈住在一起了,但生活上终有不能自理那天,平常除了吃穿,更需要精神上的关怀。人的身份变了、生活环境变了,一些根本的道德还是不能变的。(吴建农汪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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