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暖流涌向低保户 我市为5.8万低保对象提供诸多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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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15:0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谢文雄实习生潘岐灼)八方暖流涌向低保户。我市低保工作正逐步完善,越来越多低收入群众被纳入低保工程,低保户在住房、教育、医疗、司法、就业等方面享受各种优惠。 据悉,目前全市享受低保的对象有22993户、57753人,占总人口的1.18%,月发放低保金近300万元。其中,农村低保救济人数为17099户、43458人,农村享受低保人数占全市城
为做好“应保尽保”工程,我市对低保标准作出调整。目前,金平、龙湖、濠江区调整为城镇居民月低于234元,农村居民月低于208元;潮阳、潮南、澄海区调整为城镇居民月低于156元,农村居民月低于130元;南澳县调整为城乡居民月低于133元。 为进一步完善低保配套政策,市有关部门从住房、教育、医疗、司法、就业等方面给予低保户优惠,从而确保了低保对象得到全方位保障。在“十五”期间,每年为农村100户住房难的低保家庭修建住房,每户补助2万元。4年来,各级共投入资金近1000万元,为400户低保户修建住房1012间,总面积达2.4万平方米。此外,教育部门对低保户子女给予减免学杂费;环保部门免收中心城区低保户每月污水处理费;市卫生部门启动惠民门诊,低保户可免收门诊挂号费、病历费等多项费用,治疗费在300元以内的减免30%;司法部门对有法律需求的低保对象予以法律援助,从而使城乡低保工作配套措施更趋完善。 我市为推进低保工作民主化监督,打造“阳光低保”,公布了低保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办事时限,开通了低保投诉电话,设立了网上咨询信箱,并将低保公示作为村(居)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在发放程序上,不仅做到及时准确,全部实现由银行、邮局等机构社会化发放,确保按时、足额到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