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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惊奇:发生在女子监狱的离婚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15:03 金羊网-羊城晚报

  她含辛抚养女儿;她失控打死女儿;她丈夫一怒休妻……

  本报记者 王晓云 通讯员 彭莉红为了让养女读书,她同时打了两份工,独自供养女上学。为了惩罚孩子,她竟用硬塑拖鞋,将11岁的养女活活打死。阿宁,广东省女子监狱的一名女犯,服刑期间被他的丈夫告上法庭———诉求离婚。昨天,记者从广东省法律援助处了解到这段不寻常的故事。

  求子不得夫妻情破

  阿宁是安徽阜阳人。1986年,她和李某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和睦。美中不足的是,两人一直没有孩子。小两口非常着急,前往北京、上海、杭州等地各大医院求医。结果仍令人失望。阿宁说,不能传宗接代的事实让她深受打击。从此,两人感情出现裂痕。李某动不动就打得阿宁浑身是伤。1997年,他们收养了一个女孩,取名小艳子。阿宁说,收养小艳子不久,丈夫认识了一个女的,从此就不再管她们母女。1999年,李某带走家里所有积蓄,和那女的去了深圳。

  挥舞拖鞋打死养女

  2003年,阿宁下岗了。没有生活来源,无奈之下,她带着女儿到深圳投靠丈夫。李某帮她们安排好住处就走了,没给分毫生活费。为了维持生计,阿宁同时找了两份工,供小艳子读书。一切的转变就发生在2004年2月29日下午6时。那天,阿宁要小艳子罚站。女儿不肯,阿宁就用一双硬塑拖鞋打她屁股。之后,又让小艳子站了两个多小时。晚上10时,阿宁看到女儿脸色发白,顿觉事情不妙,背起女儿找到丈夫,将孩子送到医院。谁能想到,小艳子进了抢救室,就再也没出来。一想起小艳子的笑脸,做爸爸的李某就觉得揪心。虽然女儿不是亲生的,李某说她是自己的精神支柱。小艳子聪明活泼,学习成绩优异,是学校的优秀少先队员。公安机关的验尸报告表明:小艳子的臀部、双上肢、双下肢大面积皮下出血,是遭受钝性外力打击致软组织大面积挫伤,导致低血容量性休克而死亡。事实无法扭转。2004年10月9日,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阿宁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2年徒刑,开始了漫长的监狱生活。李某提出离婚。接到丈夫的离婚起诉书,阿宁说心里很担忧:“离了也行,可我出去后住哪儿呀?”在女子监狱,有一个专门的律师咨询室,是广东省法律援助处固定使用的工作站。在这里,阿宁找到了法援律师杨泳。在杨律师的劝说下,李某同意作出让步。两人最后达成调解协议:自愿离婚,老家的房子暂时由李某管理使用,等阿宁出狱后,房子就转交给她。阿宁的离婚案就这样有了一个“归宿”。(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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