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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级法院开展首届法院优秀人才评选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16:5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济南9月5日消息(记者桂园通讯员张志华)为全面实施人才强院战略,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山东高级法院近日组织开展了首届全省法院优秀人才评选活动。9月5日,通过组织推荐、评委会严格评审并经山东高院党组研究决定,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少南、山东法官培训学院教师殷志文等22名在所从事的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在法院系统和社会相关领域有相当影响的高层次专家型人才,被分别授予“全省法院突出贡献人才”和“全省法院优秀人才”称号,其中领导类人才5人,审判类人才7人,行政类人才4人,技术类人才4
人。

  据了解,去年以来,山东法院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突破性、创造性的措施。2004年3月份,山东高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实施人才强院战略的意见》,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提出要着力抓好领导人才、审判人才、行政人才和技术人才四支人才队伍建设。2004年8月,山东高院又制定了《全省法院优秀人才表彰奖励办法(试行)》,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职责范围,建立了以工作业绩为基本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选拔指标体系。对在所从事的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在法院系统和社会相关领域有相当影响的高层次专家型人才,实行命名表彰奖励制度。设立全省法院优秀人才评审管理委员会,建立全省法院优秀人才信息库,以两年为一个管理期,对全省法院各类优秀人才实行全面的动态式管理。

  对评选出的全省法院优秀人才,山东高院实行一系列激励和保障措施。山东高院将在近期召开命名表彰大会,向首届全省法院优秀人才颁发荣誉证书。自省法院党组批准后的次月起每人每月发给全省法院优秀人才津贴300元。省法院将优先为全省法院优秀人才提供高层次专业培训和继续深造的机会,有计划地组织其参与重大学术交流活动或出省、出国考察学习。重要的课题和技术项目,优先安排优秀人才承担。未担任领导职务的全省法院优秀人才,所在法院要在交通、通讯、住房、用车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对全省法院优秀人才,各级法院将广泛宣传其先进事迹,优先考虑立功评模。对压制、刁难优秀人才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法院将及时严肃查处。来源:中广网责编:陈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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