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天通苑遭殴打追踪·殴打记者责任人被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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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1:05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本报记者王巍于2005年6月23日,在天通苑北苑三区经济适用房选房现场正常采访时,被相关人员阻止采访并导致轻微伤。现有关责任人员已向王巍赔礼道歉,并补偿了王巍相应的经济损失,北七家派出所也依法对责任人员作出了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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