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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表示村民要承担审计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1:47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赵福生)西安市户县余下镇一村民举报村委会经济问题,并要求镇政府对4笔有问题的村账进行审计,未料想镇政府竟然“强迫”举报人签写“说明书”并承担共计1万元审计费的5000元或1万元。

  昨日,户县余下镇安善坊村56岁的村民王建民向本报反映,他自2002年3月份起一直反映他们村里账务不清的问题。2005年7月,王建民举报的问题引起西安市信
访处高度重视。在市信访处协调下,户县余下镇政府同意对该村的4笔重点账务进行审计。然而,当举报人王建民到镇政府开委托书时,该镇纪检委的一位张姓领导却要求其写出“说明书”,保证这4笔账审计过后不再上访。同时,张某还给举报人王建民“约法8章”,要求王承担部分或全部审计费用。王无奈,在这份“说明书”上签写了名字之后,余下镇政府在上面盖了公章。

  记者看到,这份盖有余下镇政府红色印章的“说明书”主要内容是:(对4笔账)只进行

审计,不进行司法鉴定;当事人和村队干部不配合审计,王建民不能难为政府;1万元审计费,其中5000元由王个人承担,另外5000元由镇政府先行垫付。关于其中涉及9974元的集资款若举报人举报不实,另外的5000元审计费,也由王建民承担。

  王建民向记者出示的一份“西安市内部结算票据”显示,8月23日,王建民向余下镇财政所交审计费2000元。镇政府还要求其在8月29日前再交3000元。因其实在借不来钱,只好向镇纪检委领导一再“回话”,请求镇政府“宽容”几天。

  就此,记者拨通了余下镇党委书记王玉婷的电话。据她讲,她到任才3个月。此前镇政府就王建民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审计,王对审计报告不服。因为王建民本人“不符合委托审计的主体”。这次审计,“他这是个人行为”,所以,“审计费他掏一部分,镇政府掏一部分”。

  王建民说,审计从8月29日终于开始,但到了9月1日由于镇财政所声称没有各户交税的花名册,以及村委会会计声称“账本不在”,导致审计受阻。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陕西建华

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李聚胜。李告诉记者,他们在审计中确实遇到了“查账难”的问题,但目前所里正在进行协调,审计工作仍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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