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男子猥亵女童被判入狱一年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3:24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 郭刚 实习生 王云霞) 缺乏道德控制力,22岁男子一时糊涂竟猥亵女童。昨天,李被渝中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 李原系重庆港务局工人,家住渝中区交通街。今年4月23日下午2时许,李与3名儿童在渝中区黄沙溪竹园小区后的河边玩耍。当李和女童小靓单独在一起时,李强行将小靓按在地上,扒下她的裤子做出不轨举动。小靓当即被吓得哇哇大哭。李怕被人发现,迅速逃离现
当晚,外婆带小靓到派出所报案,李被捉拿归案。法院审理认为,李对未成年儿童实施淫秽行为,触犯了儿童的隐私权和精神纯正权,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