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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贼”看守所里自述心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4:20 半岛晨报

  一只滴泪的眼睛下,有一个“悔”字,这是作案百余起的盗贼林某胳膊上的文身。林某曾先后5次因盗窃坐牢,7月28日,他再一次因盗窃被警方抓获。在看守所里,林某在交代盗窃事实的同时,还声泪俱下自述了做贼的心路历程。

  出狱后疯狂作案80余起被抓获

  7月25日17时许,大连市瓦房店三台乡三台村村民王某夫妇回家后发现室内一片狼藉,放在东屋柜里的5000元钱不翼而飞,王某立即向瓦房店市公安局三台派出所报案。7月27日,该乡西蓝旗村又发生两起入室盗窃案。警方将这三起盗窃案进行串并,确定是同一盗贼所为。7月28日14时30分左右,民警将乘摩托车准备向瓦房店市内方面逃窜的可疑男子林某抓获。

  在派出所里,林某交代了在三台乡盗窃的事实,并供认了从4月29日被释放后,在瓦房店市复州城、东岗、仙浴湾、驼山、岗店等乡镇办事处和普兰店市元台镇入室盗窃作案80余起,盗窃现金、首饰、手机等共计6万多元。目前已经核实62起。

  走向堕落 因发现不是父母亲生

  在看守所里,31岁的林某最引人注目的是右臂上的文身:一只滴泪的眼睛下有个“悔”字。据了解,林某家住复州城镇,父母都是普通工人,对其管教严格。林某8岁上学时成绩很好,由于长得瘦小,其经常受人欺负,但不管是被人打还是打人,他都要被父母打骂批评。

  一次,林某挨父亲骂后离家,很偶然地得知自己是领养的。从此他便想:“他们要是我的亲生父母一定不会这样对我。”于是他开始处处与父母对着干,把精力都用在打架斗殴上,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初一时林某被学校开除了,他偷了家里20元钱后出走并开始闲逛,17岁时参与团伙盗窃,被判刑1年。

  参与犯罪 5次入狱坐牢12年

  从17岁到31岁的14年时间里,林某5次“进宫”,在监狱生活12年。每次出狱后,林某都想靠劳动赚钱,但每当劳累时就怀念偷钱挥霍的生活,盗窃的“毒瘾”开始复发。在后来的盗窃中,林某均为一人作案,目标都是无人的村民家,他在现场寻找作案工具,用砖头、木棒等破窗或破门而入。盗窃有钱后,林某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钱挥霍掉。

  悔不当初 想见亲生父母

  林某说,他很想知道亲生父母是谁,但觉得最对不起的还是养父母,后悔当初不该那样对待养父母。第二次出狱时,60多岁的养父把林某叫住说:“今晚我们爷俩喝点酒。”并倒满了酒说:“孩子,我对不起你,没有让你成才,也没有让你走上正路,我们不需要你报答,只要你好好做人就行。”这一夜,林某跟养父谈了一整夜,发誓不再做贼,可是时间不长他又背着养父母去作案了。再后来,林某出狱后不敢回家,自觉没脸见二老。一次,他发现养母在街上卖虾皮,就买了香蕉偷偷送去,养母顿时哭了。林某说他已经知道现在生母在大连,但他很矛盾,怕给她丢脸。在看守所里,他跟民警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要是能见到生母一眼,就是死了也心甘。”初兴远记者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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