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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土特产急需“地标”保护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6:41 辽沈晚报

  本报讯 首席记者于欣报道 全国地理标志产品数百个,辽宁有盘锦大米、鞍山南果梨、锦州道光廿五白酒等,沈阳则是空白。

  与此相对应的是,沈阳拥有7200年的悠久历史,近七百万的人口,每年蜂拥而至的大批中外游客,逛一圈沈阳,带回点什么?

  特殊的材料和工艺,特殊的地理和人文环境,培育出了各地的名特优产品。为保护这些历经几代或几十代人努力而成的名特优产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实施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从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记者了解到,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从7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地理标志产品”这一概念将取代“原产地域产品”概念,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同样是农产品,有了地理标志这把“保护杀,马上身价不菲,并受到法律保护。从全国各地反映的情况看,已经获得地理标志注册的农产品收购价格普遍上涨15%至20%,如涪陵榨菜、新疆的库尔勒香梨、信阳毛尖茶叶等。另外,地理标志产品是与专利、商标、注册权等同的知识产权,可以说是一个地方的名片。

  大家都知道,沈阳不乏土特产品,比如老高太太的糖葫芦,工业产品中的红梅味素等等。但遗憾的是,这些产品都不是地理标志产品,也就是说,它们都不是“合法”的土特产品。有关人士分析后认为,包括沈阳在内的辽宁省其他一些城市之所以缺少地理标志产品,一方面是有的企业和地方政府不了解该项规定;另一方面是地理标志产品申请往往需要地方政府出面,甚至需要一些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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