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失地农民有了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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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7:05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小刚)近日,西安市长安区出台《关于对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的若干规定》,区内6.4万失地农民将获得生活补助。 近年来,随着长安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实,郭杜、韦曲、兴隆等10个乡镇、街道的63个行政村的土地大面积被建设项目相继征用,全区6.4万名农民人均土地不足0.3亩。为了有效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创造良好的投资和发展环境,长安区
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的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发给生活补助50元;同时,属鳏、寡、孤、独和缺乏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员,区财政每人每月分别发给20元生活救助金。同时,被征地农民还将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转为城镇居民户口、撤村建居、就业安置等优惠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