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拖欠房东房租费 衣物被当废旧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7:24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黄佳君)房客拖欠房租,并从承诺交房租的那天起消失了11天,没有给房东留下任何口信。房东便将房客租房里的东西当废旧卖给了别人,然后再将房子租给他人。

  9月5日,罗先生向记者反映,3个月前,他在南宁市安吉客运站对面的屯里村租了一间房子,每月租金100元。房东姓刘。因为资金困难,他只交了前两个月的房租,还欠着7月1
9日至8月19日一个月的房租100元,以及3个月的水电费56元。

  8月21日晚,他回到租房时,发现房东在他租房的门外多加了一把锁,他进不去。于是他便离开了,打算去找钱给房东。不料,8月31日他找到钱回来时,发现该房已被转租了,他在房里的所有东西,包括结婚证、退伍证及衣服等全部不见了,后得知被房东当废旧卖掉了。罗先生说,当天他向辖区派出所反映了此事,民警也作了调解,但房东不愿作出赔偿。

  9月5日下午,记者去到屯里村,但没有找到房东刘先生,经村民帮忙才与他通上电话。他告诉记者,罗先生租他的房子期间早出晚归,最后一个月的房租催了多次也不交。

  8月18日,罗先生答应他第二天结账后就搬走,但从8月19日开始,罗先生就音讯全无了。他等到8月30日也不见罗的踪影,当时有人又要租他的房子,他才将罗先生的东西以60元的价钱卖给了收废旧的人。

  “是他有错在先,不讲信用。”刘先生说,如果罗先生要他赔偿,他也要罗赔偿信誉费,加上罗欠下的房租,要比他要求的赔偿费多一元钱。

  作者:黄佳君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