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管理不规范游泳者意识淡薄 航道内游泳安全隐患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7:24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今报讯(记者王小丁)昨日早上7时许,陈先生驾一只运河沙的船经过东门沙角,恰巧遇到两游泳男子越过航道,当时运沙船速度较快,差点相撞,最后船主作紧急避让才免除一起水上交通事故。海事航道部门认为,目前去柳江河游泳的人数较多,而游泳者多数有越过航道的习惯,越航道游泳安全隐患不可忽视。

  “当时真的是太惊险了,两游泳男子差点就被船撞上了”。陈先生说。陈驾运沙船经
过沙角,老远就看到了两男子,并且大声喊道“有危险,离开航道”,但是两男子并没有听到,反而越来越靠近船只,最后陈改变航行方向才避免相撞。据一些船主反映,游泳者跨越航道游泳是比较普遍的现象。由于柳江是一条重要的航道,从柳州通行到梧州、广州等地都要途经该航道,船只比较多,而且船的刹车比较缓慢,游泳者越航游泳将带来诸多安全隐患,稍有不慎就有生命危险。

  昨日早上,记者来到东门沙角,依然看到一些人在游泳,而有的已经越过航道。一位40余岁的游泳爱好者说,他常来柳江游泳,而且也常游到河流中间。而一位姓韦的市民称,自己对于航道标志等并不清楚,所以也没有在意是否越过航道。

  柳州海事局航道管理科负责人称,进入航道游泳肯定是有危险性的。目前,航道都有一定的标识,比如在柳江大桥桥墩有红白的标识,此外还有航标灯,因此游泳者在看到有船只航行时要注意及时回避。国家相关部门只是笼统规定“凡是影响水上船只通行的都要注意安全”,对于船只、水上交通、水下施工作业等规定较多,但是对游泳者越航游泳规定则是空白。海事、航道管理部门表示,鉴于目前法律规定尚没有详细条款,游泳者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随意进入航道游泳,以免发生意外。

  作者:王小丁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