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平方米以上商场 禁限时限量抢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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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7:38 成都日报 | |||||||||
(记者裴睿)“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逛商场是市民们的一大乐趣,可减价、促销等手段在让大家感受到物美价廉的同时,也给市民们的人身安全造成一定威胁。为此,市安监局和市贸粮局于昨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商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禁止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进行限时、限量抢购活动。 《通知》中对商场内的促销活动进行了最严格的规定:坚决禁止商场进行限时、限量
楼梯口设售货车严禁 商场内的柜台、货架设置不能遮挡、圈占消火栓、灭火器材以及其他消防设施。禁止将流动售货车、临时摊位布置在疏散通道、楼梯等地方;主要疏散通道要直接通往出口,并设置明显标志;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严禁安装栅栏。 在库房存放物品不得挤占消防通道或影响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发胶、一次性打火机等易燃商品应设置的专用的独立库房内,并不能超过规定量。 违反管理规定者重处 据悉,下一步,各级安监、流通主管部门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抓好商场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安监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来源:成都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