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厂房出产“韩国泡菜” 两“进出口公司”受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7:46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柯锐 通讯员吴进环 实习生彭鹏报道:在新洲生产车间里生产正宗的“韩国泡菜”?近日,武汉两公司因吹牛冒充“进出口公司”被罚款2万元。 新洲工商分局透露,涉事的分别是武汉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和武汉市新洲某食品有限公司,两公司都没有进出口经营权。
根据群众举报,经查,今年4月,这两个公司签订协议,决定共同开发、生产、销售韩国式泡菜系列。 5月11日,两公司在武汉印制了标有“武汉××发展进出口有限公司”名称的泡菜包装箱1000个。5月18日,两公司开始在新洲生产泡菜,并以印有“武汉××发展进出口有限公司”名称的包装箱对生产产品进行包装。截至被查处时,共生产出印有“武汉××发展进出口有限公司”名称的泡菜100箱。 前天,根据相关规定,新洲工商分局对两公司共处罚款2万元,同时,对相关产品和包装箱予以暂扣。 工商人员介绍,包装上冒用“进出口公司”,易使消费者误以为该货物是“正宗的进口泡菜”,从而产生误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