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经济适用房不得超100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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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8:04 哈尔滨日报 | |||||||||
为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合法权益,日前,哈尔滨市出台了《哈尔滨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定》,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最大不得超过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规定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准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单身申请人、三口人(含三口人)以下的家庭申请人,可购买建筑面积7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三口人以上的家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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