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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土地办厂12年未动工开发商将地分割出让给私人,村民主张19亩土地返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8:13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9月4日讯(记者黄晓华通讯员杨焱木)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云龙村委会北坡经济社的村民等了12年,也未等到村中的19亩土地上盖起厂房。当初承诺建厂的开发商至今还未完善征地手续,却将该土地部分分割出让给私人。村民希望能在这块荒芜多年的田地上恢复耕种。

  1992年12月,海口海川玻璃钢实业贸易公司(下简称海川公司)和河北华兴基础工程
公司海南分公司(下简称华兴公司),向原琼山县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征用北坡经济社位于美南公路0.4公里至0.6公里处南侧共19亩多土地,投资建厂。村民丁庆华告诉记者,村民当年在土地上种植有地瓜、木薯等农作物,由于开发商向村民承诺能安置部分村民就业,村民当时对投资开发也非常欢迎。

  孰料,8个月之后,两家公司的征地手续尚未办齐,却已将土地转让给他人。1993年5月至8月,海川公司和华兴公司,相继与海南日隆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简称日隆公司)签订了《土地合作协议书》和《土地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书》。记者从《土地合作协议书》上看到,两家公司和日隆公司约定的都是“合作兴建办公住宿楼”。而在几个月后的《补充协议书》上,则是两家公司“同意政府直接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在日隆公司名下,由日隆公司单方处分、开发北坡土地”。日隆公司需按每亩4万元的标准,支付土地款给对方,并分别支付10万元给两家公司,作为“向政府支付10万元地价款的补偿”。

  记者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当时海川公司和华兴公司都没有完善征地手续,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10万元地价款”只是两家公司缴纳的征地预付款,两家公司均未交清征地款。记者从工商管理部门了解到,这两家公司目前都已被吊销。

  日隆公司接手后,也未在19亩土地上有所作为,12年来一直没有动工开发。更让村民意想不到的是,有部分土地又被易主。现任经济社主任易安禄反映,日隆公司已从19亩地中分割出多块土地,出让给私人盖房。9月1日,记者在现场看到,该片田地大都杂草丛生,明显荒芜已久,能看到的建筑是一座两层平房和一座瓦房。村民反映,这两块地就是日隆公司出让的,公司从中获得了利益。记者在海口市国土资源局档案室查询到,这两块土地的使用者确系私人。平房的户主陈启利使用了128平方米土地。记者从两张收据上看到,他曾先后于1996年5月28日和1997年6月18日,两次向日隆公司交“宅基地款”,共计3.2万元。

  记者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处证实,直至今日,日隆公司也未交清所有征地款,更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而被分割出让的土地目前至少有4处。近日,北坡经济社向海口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希望撤销征地,恢复耕种。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已介入调查此事。

  作者:黄晓华 杨焱木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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