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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占鹊巢”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9:10 宁夏日报

  《新消息报》近日刊登一则消息:同心县农民杨生礼在外做生意,回到家后却发现,自己建成5年的宅院被他人侵占。原来,是该县退休干部彭学福在他的宅院上非法建起了加油站。此后,无家可归的杨生礼在法院与行政部门之间奔波了13年,依然未讨回公道。

  主人外出,房屋闲置,是村委会变卖房屋、转让宅基地的理由。这是一个荒唐的理由。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倘若外出务工人员把老婆孩子留在家里,难道村委会也能自作主张把
人家给处理了?鸠占鹊巢是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下常见的现象,然而,在法律、道德制约下的有序社会中,发生这样的事实在是太不应该。

  应该说,同心县土地局及有关行政部门在处理此事的过程中的态度是坚决而明确的,但同心县法院不是驳回,就是推托,做法十分暧昧。于是,一起原本简单的民事纠纷,开始在法院和土地、信访等诸多部门之间徘徊。最近,同心县政府一领导人表示将彻查此事,我相信正义会很快到来。然而,一个农民为如此简单的事情付出了13年的代价,这个损失谁来承担?

  群众利益无小事。鸠占鹊巢的结果是,受害人无家可归,心力交瘁,这是严重伤害群众利益的侵权行为,对杨生礼及其家人而言,是大事。如果这个问题很快解决了,也算不了什么事,但是却拖了13年未能解决,有关部门的工作效率也太让人失望了。

  我们在保护弱势者权益的同时,应该让那些漠视百姓疾苦、尸位素餐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时,有关的行政机关、执法部门应该树立正气,这是构建

和谐社会的前提。一件小事拖成大事,甚至惊动自治区领导和区市有关部门,这种不和谐是谁造成的?对相关的人员是否也该问责呢?(银川闵生裕)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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