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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大款开宝马 赊账吃住百余次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10:0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重庆9月6日消息(记者刘湛实习生赵映)一开着宝马的大款十个月内,先后111次在重庆市内一四星级饭店签单吃住,消费5万多元后却“人间蒸发”。日前,江北区法院一审缺席判决,欠费大款为自己的消费买单并付利息。

  据介绍,现在已不知所踪的大款叫王绍东,曾办一公司。当初常开着一辆宝马车进出和府饭店消费,一副大款派头。据和府饭店诉称,王从2003年2月27日开始,频繁出入他们饭
店吃、住,包括在他们的娱乐场所娱乐消费。但每次都没支付现金,也没使用信用卡结账。而是吃完饭后,在服务员提供的账单上签上自己的大名,表示以后算账。但自同年12月之后,王就没在饭店出现过。吃、住、娱乐消费的欠账也没买单。据饭店统计,王总共111次就餐、住宿、娱乐消费,签单总金额5.7万余元。饭店多次找他付款,被拒。后来王就“蒸发”了。

  于是,饭店今年将王起诉到法院。昨天,此案主审法官谌贵福告诉记者,王绍东曾办了个企业,但因涉及经济纠纷已被法院查封。王签单消费一案自从立案,就找不到人。他们只有通过公告方式送达传票。但开庭时,王仍没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只得进行缺席审理。法庭上,饭店出示了111张签有王绍东大名的消费单据,摞起来比案卷还厚。

  据和府饭店大厅的挂牌,该饭店是一家四星级饭店。他们当初为啥相信王?据谌法官介绍,通过他们审理后得知,饭店当时是基于王办着企业、开着

豪华车消费,才屡次让王签单消费。因为饭店举示的证据确凿,法院依法主张了饭店的合法权益。判决由王绍东为自己签单消费的行为买单,另外还要支付银行同期利息。

  尽管赢了官司,但人都跑了怎么执行。江北法院民一庭庭长徐建华称,现在确实没执行条件,只有在王重新出现后,才能执行。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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