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了4000元货只赔500元,宅急送:已经很通融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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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11:40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84686500热线报道】通过“宅急送”送货,可货物却在运送过程中丢失了,和对方交涉,可对方却只愿意给500元的赔偿,这让委托方很是不满。刘先生告诉记者,5月16日,他所在的江苏现代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宅急送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送货,在送货单上,写清楚了货物是5个MP3,发往广州。当时,因担心货在路上被人拆开,工作人员接受了“宅急送”工人的建议,在包装箱的背面也加盖了印章。但6月上旬,广州的客户再次打电话到他们公司催货,称货没有收到。刘先生公司员工急忙带着发货单找到了“宅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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